鄂宝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鄂谟托氏。西安将军西柱之子。初自官学生授内阁中书,迁户部员外郎。乾隆十六年(1751),授奉天府尹。二十年(1755),署广西巡抚。三十一年(1766)后,历湖北、贵州、福建、广西、山西巡抚,内廷刑部侍郎。三十七年(1772),金川用兵,受命督军饷,勤于职,省糜费。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以功加一级。调湖南巡抚,授漕运总督。四十八年(1783),改盛京户部侍郎,兼奉天府尹。
清朝大臣。满洲镶黄旗人。鄂谟托氏。西安将军西柱之子。初自官学生授内阁中书,迁户部员外郎。乾隆十六年(1751),授奉天府尹。二十年(1755),署广西巡抚。三十一年(1766)后,历湖北、贵州、福建、广西、山西巡抚,内廷刑部侍郎。三十七年(1772),金川用兵,受命督军饷,勤于职,省糜费。四十一年(1776),金川平,以功加一级。调湖南巡抚,授漕运总督。四十八年(1783),改盛京户部侍郎,兼奉天府尹。
1109—1161金皇太后。女真族。徒单氏。海陵王嫡母。辽王※宗颜宗干正妻,蒲带之女。无子,养宗干妾李氏长子郑王完颜充,因充嗜酒,尤爱妾大氏长子完颜亮(海陵王)。后因不满海陵弑熙宗自立,生隙。天德二年
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黧黑”之意。金代女真人有以此命名者,如※完颜撒合辇,※纥石烈志宁亦名撒合辇。此词后被满语所承袭,汉译“萨哈良”。
蒙古部名。清代青海喀尔喀人专称。首领为喀尔喀札萨克图汗部多尔济阿喇布坦伊勒登之裔。初隶青海和硕特部。后以罗卜藏丹津反清,自为一部,别编旗分佐领。授公中札萨克一等台吉。归西宁办事大臣管辖。牧地在青海湖南
见“牙忽都”(286页)。
源自梵文,意为“书写员”、“录事”。当回鹘文在突厥语各部族通行时,用来称呼通晓回鹘文的录事。※叶尔羌汗国时期为汗的私人秘书、近臣。与蒙元时期之“必阇赤”,清代之“笔帖式”或“笔且齐”相同。
蒙古族传统打击乐器。亦作恒格里,蒙古语音译,意为“鼓”。汉族称之为蒙古鼓。起源于元朝以前,流行于民间。元代,经改进装饰,纳入宫廷乐队,用于宴乐等。据《元史·礼乐志》载:“鼓,制以木为匡,冒以革,朱漆杂
为承领青海西宁地方开荒之蒙、藏族制定之规定。清雍正十年(1732),青海办事大臣达鼐奏准试办农场后,百余年间,垦荒政令流于形式,群众自动垦殖,官方为避免纠纷,光绪十年(1884)禁止垦荒。三十四年(1
?—1395明代云南越州土官。彝族。土知州龙海之子。洪武(1368—1398)中,继父为越州(治今云南曲靖市南越州镇)土知州。二十年(1387),与罗雄州(治今云南罗平县东北)营长发束等聚众反明,“率
(1296或1298—1323) 元朝大臣。蒙古札剌儿氏。中书右丞相※安童孙,大司徒※兀都带子。至大二年(1309),以世勋子孙袭为宿卫长。延祐二年(1315),任太常礼仪院使。四年,进大司徒。熟知蒙
蒙古汗国政区名。元太宗于乙未岁(1235)建。治所故址在今吉林省延吉市东15华里之城子山山城。但亦有他说,或说在今吉林省珲春县治以东地,有说为朝鲜会宁西云头城。至元四年(1267)废,地入辽东路,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