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干力克
解放前塔吉克富户对奴隶的称呼。塔吉克语,意为“象牲畜一样买来的人”。多系自坎巨提、那戛尔等地买来的罪犯。在主人家里没有人身自由,一切都听从主人安排。无土地和私人财产。主人有权任意打骂或将其杀死。婚姻也由主人包办,大都在邓干力克之间婚配,婚后仍继续在主人家劳动,子女长大后也要继续为主人服役。20世纪初年,部分人被允许建立自己家庭,并获得一点“份地”。有些则被派往田庄当佃户,少数被提拔为田庄管理人或管家。1926年※“羊契”制度被废除后,大部分邓干力克便离开主人家,外出过独立生活。
解放前塔吉克富户对奴隶的称呼。塔吉克语,意为“象牲畜一样买来的人”。多系自坎巨提、那戛尔等地买来的罪犯。在主人家里没有人身自由,一切都听从主人安排。无土地和私人财产。主人有权任意打骂或将其杀死。婚姻也由主人包办,大都在邓干力克之间婚配,婚后仍继续在主人家劳动,子女长大后也要继续为主人服役。20世纪初年,部分人被允许建立自己家庭,并获得一点“份地”。有些则被派往田庄当佃户,少数被提拔为田庄管理人或管家。1926年※“羊契”制度被废除后,大部分邓干力克便离开主人家,外出过独立生活。
清代随从八旗衙门办事听其支配的人员。①宗室中※不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以下六爵,其事务令随旗行走;国有典礼,例无参加朝会、燕飨等特殊优待,皆令咸集于本旗公所,与各级旗官列班望阙行礼。 ②八旗内尚未担任实
?—1063辽臣。字乙辛。为辽太祖淳钦皇后弟※萧阿古只六世孙,丰国王※萧孝友子。史载其口吃,眼斜,卷发,伯父孝穆见之曰:“是儿状貌,族中未尝有。”及壮,魁梧桀傲,好扬人恶。 (《辽史》卷114)兴宗重
即“大武神王”(93页)。
见“墨特勤”(2509页)。
即“脱必赤颜”(2082页)。
旧时苗族丧葬用具。为出丧必备之物。流行于贵州贵阳、安顺、紫云、镇宁、从江等地。出殡时用以抬棺木。制法:用两根长约250公分、直径10公分的杉木棍,中间用杉木皮做成担架式的垫子,横置3根短棍,使之不致松
见“驻藏大臣”(1553页)。
维吾尔语音译,原意为“筛子”,后演化为重量单位。1噶尔布尔等于8察拉克,8噶尔布尔等于1巴特满。
元代地方建置。简称岭北行省。治和宁(又称和林、※哈剌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辖境相当于今蒙古国、内蒙古东部和北部地区及原苏联西伯利亚中部。太祖十五年(1220)建都和林,岭北为蒙古国腹地。元世祖定都
①契丹语称谓。为※宫卫制(斡鲁朵)下的一级机构,主管役使奴隶。《辽史·国语解》称:“瓦里,官府名。宫帐、部族皆设之,凡宗室、外戚、大臣犯罪者,家属没入于此。”为各宫帐、部族贵族作无偿劳动。开国前已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