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娘头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苗族婚俗。属姑舅表婚。源于原始社会母系氏族的两合外婚制。当母系氏族的男子必须与其他氏族女子结合,所生子女,须留在女方氏族内,若两个氏族结成婚姻联盟,则形成兄弟之子女与母亲氏族内姊妹之子女间的世代联姻。父系社会确立后,妻从夫居,所生的女儿必须回到母家,嫁给兄弟之子。苗族遵守此俗。若女儿不嫁舅父之子,必经外祖母家族同意,交纳一定的“外甥钱”方能嫁于他人。此俗西南不少民族盛行。
即“阖闾”(2385页)。
?—1364元朝大臣。又译普化铁木儿、普化帖睦尔。答鲁乃蛮氏。字兼善。行台御史大夫帖木哥之子。顺帝至正十八年(1358),任福建行省平章政事。二十一年,为江南行台御史大夫。二十四年,因拒为张士诚请封吴
?—1754清外札萨克蒙古青海和硕特西右翼后旗台吉。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茂济喇克之子。雍正元年(1723)拒从罗卜藏丹津反清。三年(1725)授札萨克一等台吉,为该旗第一任札萨克。
契丹官职名称。即枢密使兼平章事(宰相),为朝廷最高官吏,皇帝最高辅臣。枢密使兼宰相制度始于五代后晋,契丹袭用。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曾三次出使契丹的余靖,在《武溪集·契丹官仪》中称:“契
西辽大臣。一说为穆斯林史家所记之额儿布思。契丹族。辽代末年,天祚帝时,为六院司大王。保大四年(1124),见辽大势已去,背天祚帝,随耶律大石西迁,至起儿漫(故址在今乌兹别克克尔米涅),立大石为帝,建西
见“石虎”(445页)。
书名。藏文史学古籍名著。又译“红册”。元代乌思藏搽里八万户长贡噶多吉撰。始写于至正六年(1346),成书于二十三年(1363)。不分品。叙述印度古代五统及释迦世系、中原由周迄南宗历代王朝、吐蕃王朝、西
指在战争中被俘虏并被强迫为奴而供驱使的人。主要发生于蒙古灭金、灭宋及元朝镇压人民起义的战争过程中。窝阔台灭金时尤著。当时贵族,将校所掠占的俘奴,几居金统治区残存人口之半。占有者称“使长”,被占有者属于
?—1221金大臣。东北路按出虎割里罕猛安人。女真族。蒲察氏。泰和三年(1203)进士。调庆都、牟平主簿,以廉能迁中都右警巡副使,补尚书省令史。贞祐(1213—1217)初,授吏部主事、监察御史,后遥
藏传佛教教派。源自帕主派。宋淳熙七年(1180),达垅塘巴·扎希贝在拉萨北部之达垅地方建达垅寺,立派收徒,因以为名。该派僧人以戒行严整著称。该寺第九任堪布扎希贝考(1359—1424),曾被明成祖封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