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博木博果尔”(2153页)。
解放前新疆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等族先进分子所建立的革命组织。又称“解放组织”。由于国民党的残暴统治,新疆少数民族中受过中国共产党人的教育和思想影响的先进分子,以及一部份曾经在前苏联受过马列主义思想
1618—1652清初将领。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曾孙,颖毅亲王萨哈璘次子。崇德八年(1643),坐兄阿达礼谋立睿亲王多尔衮罪,黜宗室为庶人。顺治元年(1644)十一月,复宗室,封多罗贝勒
西域古地名。见《元史·西北地附录》,在察合台后王笃来帖木儿治下。又作乌赤。清《西域同文志》:乌什即乌赤,义为“山石突出”,因城在山上故名。即今新疆乌什县。原居民大多在1720年从吐鲁番迁来,故又称乌什
行政区划名。民国二十年(1931)置,相当于县一级。治今云南省梁河县。明清为※南甸宣抚司,属傣族刀氏土司统治。民国初年设八撮县丞。当时行政区划为三山、四㽘、八撮,县丞管八撮,故又名八撮县
※葛逻禄三姓之一。又作婆匐。参见葛逻禄”(2184页)。
明代卫藏中部地方封建领主。藏族。仁蚌宗宗本(地方行政官员名)南喀坚赞四世孙,衮桑巴之子。继任日喀则首领后,继续奉行支持藏传佛教噶玛派打击格鲁派(黄教)的政策。成化十六年(1480),因格鲁派拒绝噶玛派
古地名。故址为今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南10余华里处之大民屯古城(一作梅里斯)。元至元二十四年(1287),乃颜联络东路诸王哈丹等发动叛乱,次年,元将玉速帖木儿进军追讨至此。
意谓商头。又译胡岱达。原是清代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木伯克为管理至当地贸易的浩罕商人,派令其诚实可靠者负责管理其与内地商民公平交易的人。后浩罕伯克势力增强,遂逐渐干预呼岱达事务。自道光十三年(1831
①(?—1077)辽道宗朝大臣。名又作塔不也、达不也。字撒班。契丹族。皇族季父房之后,林牙耶律高家子。清宁年间,补牌印郎君,累迁永兴宫使。九年(1063)八月,参预平定重元之乱,以功知点检司事,赐平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