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里忽
见“答里忽”(2239页)。
见“答里忽”(2239页)。
?—1776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萨克达氏。雍正四年(1726),由官学生考授内阁中书。历官甘肃布政使、江西和山西巡抚。乾隆十七年(1752),以令富户出资抚恤平阳灾民罪革职。二十年(1755),以
蒙古语称“哈木济尔噶”,意为“随从附丁”。清代被指定为蒙古王公贵族私人服役的人。亦属※阿勒巴图的一部分。清顺治时(1644—1661),为示怀柔与笼络,从箭丁中选出部分人充当蒙古王公贵族的随丁,专为主
契丹语音译,《辽史·国语解》:“沙里,郎君也”。一种带有赞美之意的称号。辽、金皇室成员中的青年男子,多有被称为“郎君”者。有时亦与其他词连用,如“挞马狘沙里”(侍从郎君),“阿主沙里”(“阿主”,“父
明代东蒙古阿苏特、永谢布两部领主。又作鄂卜锡衮青台吉,简称青台吉,汉文史籍译作五八山只台吉。孛儿只斤氏。※达延汗子,古实哈屯生。正德五年(1510),达延汗击败右翼异姓领主、统一蒙古后,分封诸子,受封
清官署名。隶属理藩院。设于东安门外御河桥侧。为供内札萨克年班来京人员居住之所。内设稽察内馆监督1人,由六部保送司官由理藩院引见充补,一年一换,另额设大吏4人、小吏8人,每年十月初至次年二月三十日,专门
见“大司农司”(92页)。
古水名。所指众说不一,主要有4说:旧一说是“匋利水”之笔误,即今嫩江下游西岸支流洮儿河;或说为洮儿河北之绰尔河。今人或认为是绰尔河北之雅鲁河,或说是嫩江中游西岸支流诺敏河。南北朝时,从东北重镇和龙(今
羌族传统祭祀舞蹈。流行于四川羌族地区。多在对本族有功将士举行葬礼时跳之。故又称“大葬舞”。舞蹈者人数不定,数人至数十人均可;身穿生牛皮制作的铠甲,头戴插着野鸡翎和麦杆的皮盔,手执兵器。开始时先围成圈舞
参见“永宁宣抚司”(639页)。
土司名。位于贵州东北部。境内有汉、苗、土家等民族散居。唐属充州。宋属沅州。元置省溪等处军民长官司,后改为省溪霸场蛮夷长官司,治所在今贵州江口县北。属思州安抚司。明洪武(1368—1398)初,改为省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