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旺住哲
参见“达旺细哲”。
参见“达旺细哲”。
即“段正明”(1696页)。
见“段庆”(1693页)。
清代新疆地名。见《嘉庆重修大清一统志》等书。维吾尔语“新城”之意。位于新疆塔里木盆地西部。乾隆二十四年(1759),设总兵。三十一年(1766),改设领队大臣,隶喀什噶尔参赞大臣。光绪九年(1883)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巴杂尔伯克。“巴匝尔”,维吾尔语,意谓“市集”。职司管理集市一切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
?—1641清初将领。满洲镶蓝旗人。萨克达氏,以地为氏。天命四年(1619),从太祖努尔哈赤征明,败明总兵马林等于尚间崖,授骑都尉世职。征瓦尔喀,俘获甚众,晋二等轻车都尉。太宗皇太极即位,擢列十六大臣
清末于云南傣族地区建立的学校名。由民主革命先行者※刀安仁(傣族)创办。校址在干崖(治今云南盈江)新城傣族聚居区。光绪三十一年(1905),刀安仁从印度考察归国后,在兴中会会员秦力山协助下筹办。招收傣族
?—1509或1510明代天山乞儿吉思(柯尔克孜)人首领。东察合台汗国阿黑麻汗(一称土鲁番王)之子。明弘治十七年(1504),父卒,兄弟为争夺汗位内讧。长兄满速儿汗继位后,受排斥,西奔天山乞儿吉思处,
见“阿力路”(1199页)。
①见“耶律阿海”、(1314页)。 ②即“仆散安贞”(319页)。 ③即“孛术鲁定方”(992页)。 ④见“阿哈”(119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