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干氏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见“高车十二姓”(1919页)。
清代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设置的官职。根据维吾尔族原有伯克制改定。总计有30余职,分别职司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各项事务,是清朝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维吾尔族人民的御用工具。其任免权主要由新疆
即南北朝时期的北魏,以皇室为鲜卑拓跋氏而得名。参见“北魏”(529页)。
见“糺” (1276页)。
见“叱突邻部”(544页)。
见“雪列空”(2036页)。
约1590—1646明代湖广容美司土官。又名田元,字太初,号墨颠。土家族。容美(今湖北鹤峰县)宣抚使※田楚产长子。承袭容美宣抚使职。崇祯十二年(1639),应征派副长官陈一圣等率所部土兵7千,自捐行粮
见“大父”(76页)。
元朝官员。唐兀人,一名世雄。山东道宣慰使副都元帅阿荣子。本河西人,后徙濮州鄄城。以世袭之职让与其弟山住,己任浙西元帅府掾,累迁兴国路大冶县达鲁花赤,调安丰路怀远县,兼领蒙城县。镇南王伐安南,道过其境,
1857—1920清末学者。满族。姓瓜尔佳氏。汉名唐晏,字在廷(亭),自号涉江道人。光绪二十六年(1900)后,曾任江苏江都知县。宣统二年(1910),执教于京师大学堂,旋为江宁将军铁良幕府、江宁八旗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永乐四年(1406)置。《满洲源流考》作喀本河卫,并说呼伦布裕尔(今海拉尔市)北340里有喀本河流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