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布隆
德昂语音译,亦作达朴隆,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寨中办理公共事务者。初由群众公选产生,若办事不公,群众有权罢免。至近代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与※达基格共同协助※达吉岗处理村寨事务,诸如征收捐税、门户钱,处理婚姻纠纷等。隶属※达岗。
德昂语音译,亦作达朴隆,意为“伙头”。旧时云南德昂族村寨中办理公共事务者。初由群众公选产生,若办事不公,群众有权罢免。至近代多数已世袭,或由当地土司直接任免。与※达基格共同协助※达吉岗处理村寨事务,诸如征收捐税、门户钱,处理婚姻纠纷等。隶属※达岗。
见“定州丁零”(1528页)。
参见“第巴”(2071页)。
见“阿特沙尔”(1228页)。
见“艾斯木汗”(437页)。
新石器时期越族先人居址之一。分布于今浙江杭州湾宁绍平原东部地区。1973年在余姚河姆渡首次发掘。共分4个文化层,最早距今7000年。遗址出土有骨、石、木质的各种生产工具数千件。在第四文化层中发现有米粒
明代傣族土司。正统十四年(1449),析※干崖宣抚司地置。治所在今云南盈江县西北莲花山。时干崖宣抚司刀怕便为宣抚,朝京师,赐名思忠,以其子刀思效为副宣抚,居盏达。虽为干崖宣抚司之贰,然自相承代。明末,
1389—?明代西藏地方官员。又称热丹袞桑帕、江孜法王袞桑帕、大德大司徒法王袞桑帕。藏族。属穆氏族中之迦支系(后称夏喀哇族)。先世原居今甘孜之邓柯(丹玛)一带,后移居后藏年楚河流域翁喀恩莫龙,成为江孜
见“毕拉尔路” (757页)。
旧时藏区差役名。藏语称“扎差”或“扎加”。又称喇嘛差。唐吐蕃时曾有过“三户养僧”或“七户养僧”制,即强制性令七户人家供养一名僧人的生活费用。未见强迫出家为僧的记载。大约清季中晚期,随着封建农奴制的没落
辽末学者、隐士。字桵懒。契丹族。为魏国王※萧惠四世孙。以父母早丧,与祖父兀古匿相依为命。年十三,祖父卒,为报鞠育恩,自是力学,于文墨、技艺无不精通。他处世淡泊,四处神游,终身不仕。天祚帝时屡受征召,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