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奴汪术
元朝官员。吐蕃族。元世祖时任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宣慰使。尚书右丞相桑哥兼任宣政院使期间,曾对乌思、藏地方(今西藏自治区)军政事务多有建树,著有政绩,多次受奖赏。至元二十五年(1288),尝赈其管内兵站饥户,桑哥奏请赐银2500两以赏。二十六年,又以私蓄供馈蒙古驻军,朝廷命有司如数偿付,复赏银5万两、币帛各2千。
元朝官员。吐蕃族。元世祖时任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宣慰使。尚书右丞相桑哥兼任宣政院使期间,曾对乌思、藏地方(今西藏自治区)军政事务多有建树,著有政绩,多次受奖赏。至元二十五年(1288),尝赈其管内兵站饥户,桑哥奏请赐银2500两以赏。二十六年,又以私蓄供馈蒙古驻军,朝廷命有司如数偿付,复赏银5万两、币帛各2千。
1573—1623后金将领。满洲镶黄旗人。马佳氏。世居马佳,以地为氏。初随父尼玛禅率众归附努尔哈赤,屡立战功,授骑都尉世职,位列理事十大臣之一。天命四年(1619),败明军于尚坚崖,晋二等轻车都尉。继
云南西部南甸、干崖、陇川、芒市、遮放、盏达、勐卯等傣族土司衙门的属官。由土司委任其近亲及亲信充任,按年龄、资望、亲疏分为“勐”、“准”、“印”3个不同等级,职能是处理土司衙门的临时事务,审理民刑诉讼,
藏语音译。唐吐蕃军政建置,意为“千户”,隶属“五如”或“四如”之下,设东本一千户长管理。详见“部落使”(1906页)。
见“贯云石”(1559页)。
见“旭烈兀”(855页)。
清光绪年间苗族举人。湖南永绥(今花垣)麻栗场下坝人。光绪二十九年(1903),以《统计论》一文中魁,未出仕。在《赠友感怀》诗作中,有“思余报国劳侵骨,念到酬庸热满腔”的诗句,抒发其报国之心。
明代湖广南渭州土官。土家族。洪武二年(1369),偕子内附。随朱元璋战败陈友谅有功,升南渭州(今湖南永顺县西南)土知州,隶永顺宣慰司。
部分彝族的自称。亦作撒米、撒完。彝语音译,意为“平和慈祥的人”。他称撒尼人或撒尼。主要分布在云南路南、弥勒、丘比、泸西、陆良、罗平、宣良、昆明、武定等地。有著名长诗《阿诗玛》等传世。详见“彝族”(25
见“拉加里赤钦”(1372页)。
河流名。又称伊逊河、伊苏河,俗称羊肠河。滦河支流。发源于西翁牛特旗西,虾蟆岭南麓,隔岭之西北有英金河及西拉木伦河。东南流百余里与书库里岭河会,又合拜布哈河,稍偏西南流,入滦河。清代迄今沿河一带,为蒙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