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典赤赡思丁墓
元朝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赛典赤之墓。又称咸阳王墓。以其死后追封咸阳王,故名。有两座:一在昆明城北约25里的马家庵。墓临松花坝水库。墓呈长方形,石砌。墓北面中间一石上镌有阿拉伯文,字迹模糊。昆明回族相传,此为赛典赤真墓。一在昆明城南古幢公园附近五里多(地名)。1917年重修。作长方形,亦石砌。墓西刻《元史》本传节要,袁丕钧书。南石刻袁嘉谷自书的修墓记。此墓为其衣冠冢。两墓今尚存。
元朝云南行省平章政事赛典赤之墓。又称咸阳王墓。以其死后追封咸阳王,故名。有两座:一在昆明城北约25里的马家庵。墓临松花坝水库。墓呈长方形,石砌。墓北面中间一石上镌有阿拉伯文,字迹模糊。昆明回族相传,此为赛典赤真墓。一在昆明城南古幢公园附近五里多(地名)。1917年重修。作长方形,亦石砌。墓西刻《元史》本传节要,袁丕钧书。南石刻袁嘉谷自书的修墓记。此墓为其衣冠冢。两墓今尚存。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正统(1436—1449)后设。《满洲源流考》改作呼勒河卫,并说清代有呼勒河在长白山西南,源出分水岭,入佟嘉江(今浑江)。
见“速黑忒”(1840页)。
见“皮山国”(670页)。
“宁贯”,景颇语,意为“野兽的腿”。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地区的山官利用政治特权对群众敲榨的一种方式。规定凡在某一山官辖区内的百姓,每当猎获到野兽和杀牲祭鬼时,必须送给山官一条后腿,表示承认受山官的管辖。所
492—528北魏大臣。字灵秀。西平乐都人。先世为河西鲜卑秃发氏。魏骠骑大将军源思礼(源怀)子。初为员外散骑侍郎,后累迁征虏将军、通直散骑常侍、凉州大中正,转太府少卿。孝庄帝建义元年(528),于河阳
契丹部族名。辽圣宗时(982—1031)以所辖唐古(※党项)族民户所置,为圣宗34部之一。其部民原为契丹皇族诸宫奴隶,后户口蕃息,时圣宗释免奴隶,置部,取得平民地位。设节度使统领,隶北府。部族军屯住本
即“勃极烈”(1584页)。
西藏解放后所置县之一。位于西藏 自治区拉萨市东部、雅鲁藏布江沿岸。县人民政府始驻米林村(后迁驻东多村),故名。1959年(一说1960年)以则拉宗的大部分地区改设县。居民以藏族为主。有部分珞巴族在此定
见“雀喀扎法里”(2041页)。
敦煌吐蕃藏文文书。见《敦煌吐蕃文献选》伯字849号卷子。该卷主要记述印度及吐蕃崇佛诸王及大德人名。其中有6行记载崇佛之吐蕃赞普人名,内容是:吐蕃圣神赞普具三缘者:松赞干布、赤松德赞、赤祖德赞、赞普日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