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字房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内设识汉、藏文之教习2人,汉、藏文学生各8人。初由※东科尔充当,后为熟悉藏文闲散人员充当。办事勤劳者,准戴五品蓝翎、发给功牌执照;凡各处呈文由该房译为汉文或藏文,再由文案加条,或行或存案,发至夷情房办理。宣统(1909—1911)年间,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该房与夷情房、廓尔喀房改为番务夷情藩属科,仍掌办原有事务,设参事、协理各1人掌办科务。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内设识汉、藏文之教习2人,汉、藏文学生各8人。初由※东科尔充当,后为熟悉藏文闲散人员充当。办事勤劳者,准戴五品蓝翎、发给功牌执照;凡各处呈文由该房译为汉文或藏文,再由文案加条,或行或存案,发至夷情房办理。宣统(1909—1911)年间,经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该房与夷情房、廓尔喀房改为番务夷情藩属科,仍掌办原有事务,设参事、协理各1人掌办科务。
旧县名。即今巴塘。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西部,金沙江东。古为白狼国地。唐宋时为吐蕃所据,元、明两代为乌思藏据。清康熙五十八年(1719)内附,雍正七年(1729)设正副宣抚司、粮台及都司、千总各职。光
元代蒙古宫廷乐器。亦作兴龙笙。犹今之风琴。《元史·礼乐志》及陶宗仪《南村辍耕录》等均有记载。元世祖中统年间(1260—1264),西域回回进献一笙,但有声无律。后由元廷玉宸乐院判官郑秀“考音律,分定清
傈僳语音译,意为“互助”、“换工”。解放前云南省怒江傈僳族地区在生产上的一种换工互助协作形式。多在贫苦农户之间进行,以弥补劳力和牲畜之不足。一般有较固定的换工集团,常在该集团内彼此换工。通常是人工换人
布朗语音译。意为“氏族(家族)公有地”。以自然环境为界,氏族间不得相互侵占,由氏族长(“诰哈滚”)负责管理。每年进行一次土地分配。分配时氏族长及族内其他头人先分一份好地,然后按辈份高低依次分配,接着由
唐代吐谷浑人墓志。中宗神龙二年(706)刻制。1949年后出土于武威城南天梯山,拓片今存甘肃省文物管理委员会。志高约58厘米,广约57厘米。志文25行,行25字,正书。志盖中央为“大唐故政乐王墓志铭”
为内蒙古自治运动培养军政干部的学校。1945年12月18日由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于张家口创办。乌兰夫兼任院长。学院设教务处和院务处。学生来自察哈尔、锡林郭勒、巴彦塔拉、乌兰察布盟的蒙古族。学习的课程,
见“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1671页)。
见“东乡族”(510页)。
见“舍利”(1467页)。
参见“哈思户额尔机哈分布勒哈番”(16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