诏龙法
傣语音译,亦作诏法王,意为“天王”。见于《泐史》,宋代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第一任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叭真于淳熙七年(1180)入主勐泐(今景洪),“诏龙法名菩提衍者,则制发一虎头金印,命为一方之主。”通常用以称呼中原王朝皇帝。此处或指大理王国,因其时勐泐属大理国政权范围。
傣语音译,亦作诏法王,意为“天王”。见于《泐史》,宋代云南西双版纳傣族第一任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叭真于淳熙七年(1180)入主勐泐(今景洪),“诏龙法名菩提衍者,则制发一虎头金印,命为一方之主。”通常用以称呼中原王朝皇帝。此处或指大理王国,因其时勐泐属大理国政权范围。
见“哥利”(1835页)。
地名。即今云南维西县。地跨金沙江、澜沧江、怒江三峡谷。唐吐蕃铁桥节度使地。宋为大理所辖。元为丽江路地。明属丽江府。清初,首领木氏降吴三桂,吴割其地赠达赖喇嘛,始盛行黄教。雍正元年(1723),丽江改土
契丹王朝时期重要烧瓷窑址。位于辽上京故城西南(今内蒙古巴林左旗林东镇西南5里之白音戈勒)。时该地为南朝使臣至契丹上京必经之官道。窑场面积较大。专烧茶绿釉和黑釉大型瓷器,主要产品是契丹典型器物鸡腿坛。此
见“乌罗府” (334页)。
新疆哈萨克族婚俗之一。又译“吉尔提斯”。意谓送给女方婚礼用品。当男女双方缔结婚约时。男方须向女方交纳一定数量牲畜,作为聘金,称“哈楞玛勒”。尔后,男方须请亲朋邻里聚集一起,将用大毛毯包裹起来的结婚用品
官名。即“伊犁镇总兵”。清廷以绿营官兵屯戍伊犁时所设指挥官。其所辖之兵不同于关内诸“镇标”之兵,其特点不仅限于戍守、听差,且用于大兴屯田和建筑城署。乾隆二十五年(1760),伊犁办事大臣阿桂奏设。后陆
见“札只剌”(1600页)。
?—1677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顺治元年(1644),授秘书院学士。二年,参与修《明史》,任副总裁。三年,译成明洪武宝训。四年,加三等轻车都尉。九年(1652),充修纂太宗实录副总裁,授宗人府启心
古代中原人对北方几个少数民族的统称。《逸周书·明堂》载西周有“五狄”。《周礼·夏官·职方》郑玄注引《尔雅》亦有“五狄”。上述二书未指出五狄名称。《白虎通·礼乐》称“北方为五狄”,则泛指北方各族。《礼记
337或338—399十六国时期后凉创建者。386—399年在位。字世明。略阳(治临渭,今甘肃秦安东南)氐人。世为酋豪,前秦太尉吕婆楼子。生于枋头(今河南浚县西南)。自幼喜战阵之法,好鹰马,不爱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