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粮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亦称要粮。解放前云南地区一些少数民族保留的一种原始互助习俗。缺粮者携带一只小鸡或一小捆烟叶、一点酒等小礼物到有粮食的亲友家去,就可取回粮食,日后不需偿还。如云南金平县的苦聪人,只要有人来讨粮,即使自己只有两顿饭的粮食,也得给来讨者一半,从不吝惜。他们认为,“有粮大家吃,没粮大家饿”,是祖先的传统规矩。
?—530南北朝时期吐谷浑王。一作阿罗真。吐谷浑氏。《梁书·河南传》载:※伏连筹死,子呵罗真立。梁大通三年(529),受梁武帝封为宁西将军、护羌校尉,西秦、河、沙三州刺史(一作西秦、河二州刺史)。梁中
中国伊斯兰教虎夫耶的分支门宦之一。又称“华寺派”、“花寺派”。因其所建清真寺砖刻木雕,玲珑巧绝、漆彩粉染、图案艳丽、故名为“花寺”。该派遂称“花寺门宦”。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与哲赫林耶(时称“新
明代四川地方卫所名。洪武十一年(1378),太祖朱元璋平定四川,以古翼州置。所治在今四川县境,隶属茂州卫。
清朝八期宗室贵族的封爵之一。满语,源于女真语“勃极烈”,汉译“大官”、“高官”。初女真各部中强有力的酋长称之。清太祖努尔哈赤时,分封子弟叔侄为贝勒,各辖一旗或若干牛录的人丁,统兵治民,佐理国政。崇德元
695—756唐代吐谷浑王族。字神威慕容氏。慕容宣彻子。初受唐封左武卫郎将,后迁左领军卫大将军,仍充长乐州(今宁夏同心)游奕副使,“统戎旅,辑宁沙塞”。娶则天皇后侄孙女、燕国公武延寿女为妻,封平阳郡夫
金宣宗继天兴统述道勤仁英武圣孝皇帝完颜珣年号。1217—1222,凡6年。
见“纳马之族”(1271页)。
见“也的迷失”(142页)。
藏语音译。藏族地区的重量单位,约合2厘。也有以6粒青稞为1色瓦,20色瓦为1两者。还有以此为计算单位,向利用其草场放牧牲畜的农牧奴征派、征收徭役、财物者,每一色瓦约为0.5※普。
见“邵固”(126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