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受降城
参见“三受降城”(52页)。
参见“三受降城”(52页)。
云南纳西族土司占有的自营地。具有封建庄园性质。为土司世代相袭职田,收入专供土司署内各项开支。由所属内※责卡等级农奴耕种,土司设专人指挥和监督生产。实行轮作休耕,产量不高。
节日名。契丹语音译,“陶里”意为“兔”,“桦”意为“射”。契丹语的语序是谓语置于宾词之后,合译为“射兔”。契丹民俗以三月三日为上已节,此日刻木为兔,分队走马射之。先中者胜,负队下马列跪进酒,胜队马上饮
参见“红廿一师” (944页)。
清代青海藏族部落分支名。为隆布、上隆布两部之合称。玉树25族之一。牧地跨通天河。多住河西。东界称多、扎武、拉布寺,南临拉休等族,西北抵玉树、扎武。有百长3名,属民600余户。耕牧兼半。百户驻迭达庄。信
?—1954四川凉山彝族沙马氏末代土司。又名火日木吉。驻今凉山州金阳县北米姑。土官势衰,软弱无能,依靠胞弟安登文一度振兴家业。各土官与黑彝家支间矛盾重重。云南彝族蒲家、龙家与四川金阳黑彝安八耳合谋收买
清咸丰五年(1855),在太平天国革命影响下,贵州荔波水族以潘新简、吴邦吉等为首领的农民起义。莪蒲、巴容、三洞、羊安等地水族人民群起响应,聚众万余人,攻荔波县城。十月,在水浦与清军激战,大捷。咸丰六年
以桦树皮制造的船,故名。《黑龙江志稿》载:“以桦皮为之,较‘威乎’(独木舟)尤轻捷,载受两三人,陆行载于马上,遇水用之以渡。”是黑龙江流域鄂温克、鄂伦春和赫哲等族旧时独有的船只,但大小、制作用料等各族
又作钵掣逋。藏语音译,意为“高僧”、“大德”或“大和尚”。《新唐书·吐蕃传》载:“钵掣逋者,虏浮屠豫国事者也。”白居易亦谓“吐蕃宰相沙门钵阐布。”钵掣逋又是一种官职名称,为吐蕃王朝掌管政务的僧人。地位
清代札萨克旗之一。清廷以吐鲁番维吾尔族人所建的旗分。准噶尔势力崛起后,吐鲁番即处于准部统治者的控制之下。康熙五十九年(1720),吐城大阿珲额敏和卓等代表民愿遣使向清请求内附。雍正三年(1725),清
见“多罗斯水”(85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