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肯萨林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磕头宴”。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戚属,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表示男方叩请女方亲属正式缔结婚约,故称。行过仪式后,便意味着双方已缔结婚约,从此不得反悔。任何一方悔婚,都会被认为不光彩。倘若女方悔婚,则要受社会舆论指责。由于多数青年都须至结婚时才能见到配偶,故婚后家庭不睦的情况甚多,有的甚至造成家庭悲剧。
锡伯族旧婚俗之一。意为“磕头宴”。主要流行于新疆察布查尔锡伯族自治县等地。为订婚后的一种仪式。在男女双方结亲并择定婚期后,男方须在女家举办一次中型宴席,招待女方直系戚属,并将准备好的彩礼送至女家,表示男方叩请女方亲属正式缔结婚约,故称。行过仪式后,便意味着双方已缔结婚约,从此不得反悔。任何一方悔婚,都会被认为不光彩。倘若女方悔婚,则要受社会舆论指责。由于多数青年都须至结婚时才能见到配偶,故婚后家庭不睦的情况甚多,有的甚至造成家庭悲剧。
1906—1942八路军干部、烈士。河南睢县人。回族。幼家贫。以优异成绩毕业于小学,任小学教员。1928年夏,考入冯玉祥创办的开封无线电专业学校,毕业后,分配到鹿钟麟部从事电台工作。后编入冯玉祥国民革
元代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又作绛万户。建制见“拉堆洛万户”(1373页)。治所在今西藏昂仁县,管民2250户。拉堆绛万户《元史》失载,其辖区在藏地方上部以北,领地甚广,万户长为西夏王室后裔,夏亡后迁居其
见“布扬骨”(464页)。
瑶语音译。俗称“村老”。解放前广西十万大山的“山子瑶”对村寨头人称谓。每村寨均有一人担当。凡成年男子不论老少、贫富,只要办事公正,有管集体生产与生活的才能,均可参加竞选,由“村民会议”通过“神卜”的方
元代社会基层组织制度。世祖至元七年(1270),依农村立社法令,县邑所属村瞳,以自然村为基础,每50户编为1社,逾百户者另立社,不足50户者,与近村合为一社,地远人稀不能相合者各自为社。由社众推举年高
元代乌思藏高僧。文宗、宁宗两朝帝师。《元史·释志传》载:“天历二年(1329),以辇真吃剌失思嗣(帝师),”并命帝师率众弟子作佛事于大都凝晖阁。据史载,天历二年十二月,帝师公哥列思八冲纳思监藏班藏卜圆
①(?—341)晋代铁弗匈奴首领。又作刘武。一名乌路孤,也作乌洛孤。南匈奴单于苗裔,右贤王※去卑孙、诰升爰子。居新兴郡虑虒县(故址在今山西五台县东北)之北。“北人谓胡(匈奴)父鲜卑母为‘铁弗’,因以为
见“耶律倍”(1303页)。
?—1744清朝蒙古王公。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桑忠多尔济长子。康熙五十七年(1718),以三等台吉从清军防御卫拉特蒙古准噶尔部策妄阿喇布坦。雍正二年(1724),从征青海罗卜藏丹津叛乱。八年(
544或545—578北周宗室。又名毗贺突。代郡武川(今内蒙古武川西南)人。其先为匈奴苗裔,后称鲜卑宇文氏。※宇文泰第五子,母柔然达步干氏。初封涪城县公。魏恭帝元年(554),进封安城郡公。北周孝闵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