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民族起源>血族复仇

血族复仇

亦称血亲复仇。指氏族、部落成员受到本团体之外的人严重侮辱或杀伤,其所在团体成员誓死为其报仇的习俗。原始社会期间,人们面对严酷的自然环境,只有依靠氏族、部落保护,并仰仗集体力量才能谋取所需的生活资料。个人与集体密不可分,血缘关系高于一切。本团体内任何一个成员受到伤害,即视为对全氏族、部落的伤害,就要为其复仇。肇事一方虽为一人,其所在氏族、部落亦负有共同责任,成为报复对象。受害一方有权将行凶者所在氏族、部落之人杀死,对方无权提出异议。当代复仇未遂,后代子孙世代负有义务,以致冤冤相报,争斗不已。原始社会末阶级社会初,情况更加复杂,血族复仇已成为某些氏族、部落头人向外掠夺扩张的藉口,有时虽可通过调解,责令肇事者所在氏族、部落道歉、赔款或用其他方法赎罪,实具有以强凌弱性质。历史上蒙古部与塔塔儿部及女真族之间的战争,近代凉山彝族各家支之间为争夺奴隶和财富的械斗,即常在血族复仇之外衣下进行的。在我国高山族支系曹人,云南的怒、傈僳、佤、景颇,内蒙古的鄂温克、鄂伦春,西藏的珞巴、僜人等,均有血族复仇的成文法或习惯法。

猜你喜欢

  • 尉迟伏阇信

    唐时西域于阗王。姓尉迟氏。贞观二十三年(648),阿史那社尔讨龟兹时,遣子以驼马300匹馈军。龟兹平,阿史那社尔属下行军长史薛万备率50骑至其国,劝其入京师,遂与子叶护尉迟玷随赴长安。拜右骁卫大将军,

  • 尼堪外兰

    ?—1586明末建州左卫苏克苏护河部图伦城主。满族。初为努尔哈赤父塔克世属下。明万历十一年(1583),引明将宁远伯李成梁兵,攻建州右卫都指挥使王杲子阿台所据古勒山城(今辽宁省新宾县上夹河胜利村)。诱

  • 生户

    宋代汉族对党项族部落族帐人户的称谓。与熟户相对。指对唐代后期开始内迁并散居于今甘肃、宁夏、陕西北部、内蒙古等地,远离汉族聚居地区从事游牧经济的党项羌部落。

  • 阿布都喇汗

    ?—1669叶尔羌汗国第九代汗。又译阿布杜拉汗、阿布都拉哈汗。蒙古族。博尔济吉特氏。察合台后王阿布都、拉失德汗孙。世居新疆。清崇德三年(1638),平息叶尔羌汗国统治集团纷争,恢复东西两部统一,被拥立

  • 颙琰

    1760—1820清朝皇帝。满族。爱新觉罗氏。乾隆帝第十五子。1796—1820年在位,年号嘉庆。乾隆间,封嘉亲王,册封为皇太子。时土地高度集中,河患频仍,财政拮据,军备废弛,流民大量涌现,官吏贪污腐

  • 珍珠诏书

    元代历朝皇帝即位之始赐给帝师的诏书。元世祖始尊乌思藏高僧八思巴为帝师,嗣后历朝皇帝例尊乌思藏高僧一人为帝师,遂成定制。藏文史籍载元世祖赐帝师之诏为“珍珠诏书”;汉文史籍载每帝即位必敕章佩监络珠为字以赐

  • 冒路德节

    新疆维吾尔族宗教节日。又称圣纪节。每年伊斯兰教历三月十二日举行。以纪念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的诞生。是日,教徒们纷纷至清真寺礼拜,听阿訇诵经,赞颂穆罕默德功绩,并游玩,极为热闹。

  • 遗可汗

    突厥汗国官号。突厥人称“屋室”为ev,“遗”即ev之意译,指一族之长。《通典·突厥上》:“或有居家大姓相呼为遗可汗者,突厥呼屋为遗,言屋可汗也。”位在叶护之下。

  • 居本

    藏语音译,意为“什长”或“什夫长”。①旧时西藏地方之藏军官职名。约相当于班长,领兵10名。 ②各※宗(相当于内地之县)区划内的头人,主要负责布置并分配※乌拉差役,为官员准备柴草等。任期一年,管辖百姓十

  • 北戎

    古族名。※戎的一支。又称代戎。西周末居于山西汾、隰地区。周宣王三十八年(前790),为晋人所败。后又为邢侯所破。桓王六年(前714),出兵侵郑,郑用公子实谋,大败戎师。十四年(前706),出兵伐齐,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