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尔喀河
见“忽汗河”(1487页)。
见“忽汗河”(1487页)。
我国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随着生产和交换发展自然形成的定期初级市场。即集市。一般是选择一块较为平坦适中的地点,作为交易场所,初无店,亦无其他设施。每逢街日,附近各个村寨的人(包括不同民族)携带自己生产或采猎
土族语音译,亦称“卡安过”,意为“领头人”、“总管”。旧时青海互助地区土族对村寨头人的称谓。一般由民众推举产生,或由村民挨户轮流担任。但多由富户充当。任期1—3年。职责是:召集村民商议宗教或其他重大事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章京1人,由理藩院主事充任,并设管理案卷经书2人,小写6至7人。凡噶厦公所官员及各营官升补,发赐蒙古僧人、尼泊尔人路照。达木八旗事务,各大活佛转世掣签,更换五台山札萨克喇嘛
蒙古森林诸部(蒙古语称“槐因亦儿坚”,汉译“林木中百姓”)之一。又译豁里。分布于今贝加尔湖地区。因与秃麻部错杂而居,故常并称火里秃麻。蒙古国建立后,与秃麻部一起降附成吉思汗。元代,火里秃麻为太仆寺所属
?—1767清代喀尔喀蒙古车臣汗。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古后裔,车臣汗达玛璘长子。乾隆十六年(1751),袭车臣汗。十八年(1753),授盟长。二十一年(1756),和托辉特部青衮咱卜叛,他与父
①奚族(又作库莫奚)部落名。为早期五部之一。最早见于《周书》,该书称:“库莫奚,※鲜卑之别种也。其先为※慕容晃所破,窜于松漠之间,后种类渐多,分为五部:一曰※辱纥主,二曰莫贺弗,三曰※契个,四曰※木昆
渤海国第五世王大华屿的谥号。华屿于唐贞元九年(793)继位后,不及半载而卒,其国未报请唐王朝私自加此谥号。详见“大华屿”(81页)。
见“二十四史”(6页)。
西晋时期流民起义。永宁元年(301)十月,益州刺史罗尚奉行强制政策,派兵抵绵竹(今四川德阳县北),副令当时避乱就食于蜀的流民10余万限期返归原籍,抡掠流民资财,并遣辛冉率步骑3万袭击流民军北营。流民军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阿苏江卫。永乐四年(1406)二月,与塔鲁木等3卫同时设立。其地在今黑龙江省牡丹江中游宁安县一带。南连毛怜、建州等卫。宣德八年(1433),结杨木答兀,杀建州左卫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