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萨
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对巫师的称谓。当地汉语称“魔头”。每个村寨都有,并有大小之分,专门负责念鬼、打卜,各种祭祀活动都有其参加,体现诸鬼对人世间的统治权力。大多熟悉本民族的文化历史,在没有本民族文字记载的情况下,景颇族许多文化历史通过他们的记忆保存下来,并加以传播,还以特殊身份参加各种重大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决策,在景颇族社会中有很高的威信。
解放前云南景颇族对巫师的称谓。当地汉语称“魔头”。每个村寨都有,并有大小之分,专门负责念鬼、打卜,各种祭祀活动都有其参加,体现诸鬼对人世间的统治权力。大多熟悉本民族的文化历史,在没有本民族文字记载的情况下,景颇族许多文化历史通过他们的记忆保存下来,并加以传播,还以特殊身份参加各种重大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决策,在景颇族社会中有很高的威信。
卫拉特蒙古和硕特部旧葬俗之一。主要流行于阿拉善一带。蒙古语,意谓“坐棺”。凡地位较高台吉逝世,须以棺收殓,使坐其中,施行火葬。尸体焚化后,检其骨灰,用布包好,或以瓦罐盛之,存放于定远营内南北2寺,或择
清朝武官。蒙古镶黄旗人。喀尔诺特氏。世居察哈尔地方。原系察哈尔汗之宰桑。天聪八年(1634),察哈尔林丹汗败亡后,率众430人来归,授一等梅勒章京世职。崇德六年(1641),随清军围明锦州,败明经略洪
怒语音译。参见“提其辽”(2193页)。
见“萧匹敌”(1992页)。
古代传说中的氐人或互人之国。成书于战国至汉初的《山海经·海内南经》载:“氐人国在建木西,其为人,人面而鱼身,无足”;《大荒内经》云:“有互人之国,人面鱼身。炎帝之孙名曰灵恝生互人,是能上下于天。”郝懿
书名。柯绍忞撰。257卷。内本纪26卷,志70卷,表7卷,列传154卷。1920年成书。1930年修订付印。作者清光绪十二年(1886)进士,入翰林院后,借馆藏《永乐大典》等书,抄录有关元代史料,又博
见“佟佳江”(1095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又译哲坡伯克、哲百伯克。维吾尔语。职司制作军服,修造兵械,为哈喇都官伯克副手。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品。光绪十三年,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书名。元法令类编。顺帝朝平章政事阿吉剌监修。至元四年(1338)始纂,5年成书,六年颁行。包括制诏150条、条格1700条、断例1059条3部分。系增删《至元新格》、《大元通制》诸书加以编次而成。参与
契丹语。为契丹※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相当于“乡”,或“乡”下一级单位)名。属应天皇太后※长宁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