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敖拉拉
参见“高山族收获祭”(1920页)。
参见“高山族收获祭”(1920页)。
①见“㑽让”(2369页)。 ②见“钠若”(1266页)。
?—1457明代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奢陇法子。父执政时,年已五旬,在职30年,后期政务,多由其主决。宣德七年(1432),请袭职,获准。九年(1434)
见“乌古部”(332页)。
清初科罪之名。满语音译,“判罪”的意思。满洲统治者对官吏犯罪较轻者多采用罚银以示薄惩,这种科罪方式即系此称。天命(1616—1626)中,“定若干两银之罪”的事例见诸文献者不胜枚举。此制起由清太祖努尔
京语音译,意为“大家的山林”。京族对村寨公有山林称谓。解放前京族地区的山林多为村寨公有,由“翁村”(村长)派专人看管,主要作修建“哈亭”(安设神位和祖先牌位的地方)之用,村民不得随意砍伐。
?—1647清初将领。满洲正蓝旗人。纳喇氏。崇德七年(1642),以参领随饶余郡王阿巴泰征明,过燕京(今北京),趋山东,先后败明总督范志完、总兵吴三桂军,叙功予云骑尉世职,管佐领事。顺治元年(1644
中国少数民族之一。自称基诺,旧他称“攸乐,清文献称之“三撮毛”。分布在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县的基诺洛克(基诺山)。18021人(1990年)。其族源,一说从基诺山北部附近地区迁来;一说源于由北南
见“女真海龙摩崖”(148页)。
?—1830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姓瓜尔佳氏。嘉庆五年(1800),由前锋补印务笔帖式。道光五年(1825),累官前锋参领。六年,随山东巡抚武隆阿赴福建,参与镇压彰化县民起事,继征讨新疆张格尔叛乱。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三位赞普。姓勃窣野。※木赤赞普与萨丁丁王妃之子。藏史称以其祖父※聂赤赞普为首的七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索赤赞普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