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契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苗族契约。苗族原无文字,遇借贷时则结草为契。以草1本准银10两计之。请中人为凭证,借债者授债权者草本为据。无利息时只凭草本讨还借贷。尚有结绳合符估治计息之契据。
藏语音译,又译格波。意为“老人”、“长者”。旧时西藏农牧区传达差役通知或直接分派※乌拉差役的头人。由※宗本或所属领主委派及※差巴轮流担任等。在谿堆之下,管理庄园百姓,主要负责分派乌拉差役,接待过往官兵
位于今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城南锡克沁西北约1.5公里处。为唐代屯戍遗址。略呈长方形,周约450米,墙为夯土结构,高约5米,城中有房舍、仓库遗址。出土有陶器、陶纺轮等,类似唐代中原制品。还发现铁斧、铁镰、
1119—1178金大臣。本名娄室。女真族。纥石烈氏。回怕川(今吉林省辉发河)人,后随父太宇徙居宣宁(今内蒙古凉城东北)。聪敏忠正,善决断。天会(1123—1137)中,被选中为女真字学生,送京师。曾
见“兀慎”(107页)。
近代中国伊斯兰教经师、阿拉伯文书法家。河北沧州人。回族。生于清末民初。世代为伊斯兰教经师。幼承家学,研习阿拉伯文、波斯文及《古兰经》等伊斯兰教经典。享誉华北。善阿拉伯文书法,笔法圆润有力,人皆宝之。其
清代伊斯兰教经师、经堂教育山东学派创始人。字永华,或作蕴华。山东济宁人。回族。原籍撒马尔罕。9岁随父入京师(今北京)贡献狮子,而留居中国。或说祖籍江南,后徙山左。早年在陕西从胡登洲数传弟子学习伊斯兰教
?—951辽朝第三代皇帝世宗之怀节皇后。契丹族。为辽太祖※耶律阿保机妻淳钦皇后侄女,北府宰相※萧阿古只之女。天禄元年(947)二月,世宗耶律阮即位前受封永康王时纳为妃。次年,生耶律贤(即辽景宗)。四年
历史上蒙古族对学生的称呼。蒙古语音译。明代萧大亨《夷俗记》载:“学书者,曰舍毕,此弟也”。蒙古族历来尊师,旧时,学生从师,初见面时,持羊酒,行叩首礼拜师,日后每天见师学书,亦行叩首礼。待学成后,按蒙古
见“碎叶水”(2351页)。
见“哈兰城卫”(16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