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笙
苗族传统簧管乐器。又称六声、瓢笙。由笙管、笙斗和簧片构成。相传,原用单根芦苇管制成,后经多次演变,成为竹制3管、4管、6管。一说确定6管,源自苗族6个支系。笙管外侧开若干按音孔,6管分两排贯入木斗或葫芦内。竹管长短不一,或在二三根笙管上端合套小竹管,使其发出共鸣声。管顶端略向内弯曲。有大、中、小多种类型。大者长可达3—6米,小者仅20—30公分之间。大芦笙声音宏亮,声响远达3公里之遥,与莽筒齐奏高低音和谐,声音委婉。在侗、彝、布依、水、仡佬、壮、拉祜等民族中亦颇盛行。
苗族传统簧管乐器。又称六声、瓢笙。由笙管、笙斗和簧片构成。相传,原用单根芦苇管制成,后经多次演变,成为竹制3管、4管、6管。一说确定6管,源自苗族6个支系。笙管外侧开若干按音孔,6管分两排贯入木斗或葫芦内。竹管长短不一,或在二三根笙管上端合套小竹管,使其发出共鸣声。管顶端略向内弯曲。有大、中、小多种类型。大者长可达3—6米,小者仅20—30公分之间。大芦笙声音宏亮,声响远达3公里之遥,与莽筒齐奏高低音和谐,声音委婉。在侗、彝、布依、水、仡佬、壮、拉祜等民族中亦颇盛行。
具有血缘关系之同辈男女互为夫妻的婚姻形态。由美国学者摩尔根依据夏威夷亲属制度首先提出的人类历史上第一种有规范的婚姻,其典型形式为一对配偶的子孙,每一代均互称兄弟姐妹,并互为夫妻。即祖父母及其从、表兄弟
见“罗布桑达克”(1421页)
1562—1621后金开国元勋。五大臣之一。满族。钮祜禄氏。世居长白山。阿陵阿巴颜孙,都灵阿巴图鲁子。童年,父母为仇人所害,匿邻人家,得免于难。年13,杀仇人,避居嘉木瑚(今新宾满族自治县境内)姑母家
渤海王国僧人。入唐学经,从师应公。唐元和八年(813)秋,与日本留唐学问僧灵仙遇于长安(今陕西西安市),议论投契无间。长庆二年(822),灵仙入五台山求法,居铁懃寺。五年,贞素携日本寄灵仙之百金及书信
见“撒里畏吾”(2494页)。
?—1407明朝将领。亦译娄多尔辉,汉名柴秉诚。蒙古族。初为阿鲁台部下,居甘肃塞外。永乐三年(1405),受明将宋晟招抚,与另一蒙古将领把都帖木儿(吴允诚)率部众5千余人投明朝,赐姓名,授后军都督佥事
西辽仁宗耶律夷列年号。约1151—1163年,凡13年。
元朝大臣。元代河西(西夏)人。释教江南(一作江淮)总摄※杨琏真加子。得宠信,受封为宣政院使,掌管吐蕃地方军政事务。至元二十八年(1291),父坐右丞相桑哥之党获罪。三十年(1293)二月,免宣政院使职
见“高昌”(1907页)。
即“乌古论镐”(34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