胏渥氏
见“叱卢”(542页)。
见“叱卢”(542页)。
?—1709清代蒙古王公。鄂尔多斯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多罗郡王索诺木长子。初袭二等台吉。康熙十四年(1675),随军收复花马池。次年,以功晋一等台吉。二十一年(1682),袭札萨
金大臣。名老人。奚族。萧氏。金灭辽后易为石抹氏。初官尚书省令史。为迎合海陵王诛杀太宗诸子意,从秘书监萧裕构诬太宗子宗本谋反,致使太宗子孙死70余人,绝后。受宠信,升礼部尚书加特进,数月后又升参知政事,
土族语音译,又译察汗蒙古尔,意为“白蒙古”。青海省互助、大通及甘肃省天祝一带土族的自称,参见“土族”(63页)。
? —公元1年?西汉大臣。匈奴休屠胡(屠各胡)人。都成侯建章卫尉※金安上孙,长信少府※金涉从弟。初举明经,为太子门大夫。哀帝(前7—前1年在位)即位后,为太中大夫给事中。奉命主持帝祖母傅太后葬送之事,
吐蕃大臣。《五部遗教·大臣遗教》作毗·纳木热赞或尚热拉赞。吐蕃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系当时“九大舅臣(尚论)”之一。“九大舅臣”凭藉身居要职,搜刮民财,中饱私囊,争夸财势,或以功勋
渤海王国置。因其地有古肃慎城故名。为上京龙泉府龙州属县,故址在今黑龙江省宁安西南、镜泊湖北湖头。辽灭渤海后废,将其民大部分迁至今吉林省农安县境,与长平、富利、佐慕等县民合置一县,称黄龙县。
解放前侗族社会的一种经济剥削形式。流行于广西三江侗族自治县。主要存在于有租佃关系的地主和农民之间。有田出租的富户,同时把牛租给佃户饲养和使用。在租牛期间,如母牛产子,则按“主三佃一”分成,不另收牛租。
藏语音译。西藏贵族家族之一。居穷结地区。家族名称得自其在该地的世袭庄园名。全称扎西康赛,亦称哲康。早在五世达赖喇嘛时代,此家族已有人担任僧官。有僧人阿旺钦若曾为五世达赖自传提供资料。康熙二十六年(16
?—1350元朝大臣。又译别里怯不花。蒙古弘吉剌部人,燕只斤氏。字大用。丞相阿忽台子。至大年间(1308—1311),侍明宗子和世㻋于藩邸。后入国子学。延祐三年(1316),随和世
?—1704清朝将领。蒙古族。喀喇沁部人。乌梁罕(兀良哈)氏。元臣济拉玛(又作者勒篾)后裔,※固噜思奇布次子。康熙十一年(1672),袭札萨克多罗杜棱郡王。十四年(1675),拒附察哈尔部布尔尼叛,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