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律赞
见“耶律隆庆”(1320页)。
见“耶律隆庆”(1320页)。
清代盟旗制度所定,对旗札萨克实行监督和掌管盟务的人。按制,盟为旗的会盟组织,合数旗而成,由理藩院请旨简放盟内各旗中的札萨克一人兼摄盟长,或按同部诸旗建盟,以部首领为盟长。一般每三年会盟一次,由盟长召集
见“舐碱鹿”(1883页)。
少数壮族自称。意为“边地居民”。分布在广西防城等中越边境地区。参见“壮族”(888页)。
清代新疆重要水利设施。又称“阿布德拉布哈”。同治十年(1871),由驻守塔尔巴哈台的锡伯、索伦、达斡尔等营军民共同开凿。全长60多里,对促进当地农业生产的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1284—1339元代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黑帽系第三世活佛。后藏贡塘人。至元二十五年(1288),赴粗朴寺从邬坚巴(※噶玛拔希弟子)习噶玛派、宁玛派、希解派等诸多密法及黑教。历游康区各地,在类乌齐附近建
明代藏区部落名。属岷州卫。在今甘肃岷县境。成化十七年(1481),其首领列古入朝贡马及盔甲等物,赐以缎、绢、钞等。弘治二年(1489),族人札古亦来朝贡马,领取回赐。十三年(1500),其族大德板的他
明代茶马交易官署名。宋代已有之。治所在今甘肃天水市。洪武五年(1372)置。初设司令1员,正六品;司丞1员,正七品。十五年(1382),分别改称大使、副使。以其距边境远,加以私茶盛行,不便互市,三十年
书名。朝鲜李民(1573—1649,朝鲜永川)撰。作者于后金天命四年(1619),以幕僚身份赴辽东,参与明对后金的萨尔浒之战,战败被俘,次年释归写成是书。记载满族的社会
见“棠魔”(2201页)。
见“和朔奴”(144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