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延泰
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都统。十一年,同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年,署工部侍郎,兼上驷院事。乾隆二年(1737),升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命军机处行走。十六年(1751),任方略馆副总裁。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北路军查办军务。二十五年(1760),以过革理藩院尚书职。旋授理藩院侍郎。
清朝大臣。蒙古正蓝旗人。萨尔都克氏。雍正元年(1723)正月,由理藩院笔帖式授主事,后历任员外郎、郎中、额外侍郎、署太仆寺卿、内阁学士、参赞大臣。十年(1732),授理藩院侍郎、镶红旗蒙古都统。十一年,同喀尔喀札萨克图汗等议驻兵备边。十二年,署工部侍郎,兼上驷院事。乾隆二年(1737),升理藩院尚书、镶蓝旗蒙古都统,命军机处行走。十六年(1751),任方略馆副总裁。二十一年(1756),受命赴北路军查办军务。二十五年(1760),以过革理藩院尚书职。旋授理藩院侍郎。
宋代云南大理国国王段素隆年号。1023—1026,凡4年。
?—1867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瓜尔佳氏。道光十八年(1838),由按察使、布政使擢广东巡抚。支持林则徐的禁烟与抗英布防建议。任内查缉鸦片,奋勉奉办,卓有成效。二十年(1840),拒绝钦差大臣琦善
国名。14世纪后期河中帖木儿在中亚建立的国家政权。又称帖木儿帝国、帖木儿王朝。元至正二十三年(1363),秃黑鲁帖木儿(1329—1363)死后,察合台汗国因内乱,帖木儿乘机起兵,夺取撒马尔罕、布哈拉
傣语义译。旧时云南西双版纳傣族最高封建政权中的管象官,管理象的饲养和使用,兼“宫庭”会计。地位次于“四大怀朗”(官名),为“八大卡贞”(官名)之一。在代表等级地位的※“田官等级”中属“二十田级”,领有
见“耶澜可汗”(1324页)
见“白头山天池”(608页)。
?—1808清朝大臣。满洲镶红旗人。费莫氏。温福之子,勒保之弟。以官学生考授内阁中书,充军机处章京,迁侍读。乾隆三十七年(1772),随父征金川,父殁于阵,袭轻车都尉,迁吏部郎中。出为直隶口北道及霸昌
白族的自称。亦作“白尼”、“白伙”。“白”是白族的族称,“子”、“尼”、“伙”都是汉语中“人”的意思。详见“白族”(596页)。
明代藏区土司机构名。洪武七年(1374)十二月置。辖地在今四川阿坝藏族自治州壤塘境。其地入贡明室,初每岁一贡,后3年一贡,献马及方物,获回赐颇丰。所属官员按明土官袭替定例承袭。
官名。为土司制度中长官司或军民长官司主官。名称始于元代,以民匠提举司所领地域阔远,人户散处,于政不便,因酌远近众寡,于北部、东部、西北部立长官司分领之,掌军兵、民匠及钱粮等事。其置于西南诸溪洞者,谓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