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噶拉则
参见“浪卡子”(1943页)。
参见“浪卡子”(1943页)。
清乾隆嘉庆年间湘西黔东北苗民起义。雍正(1723—1735)以来,满、汉地主、官吏、高利贷者和商人在苗族地区肆行剥削压迫,大量土地被侵占,苗民被恣意欺凌。乾隆五十二年(1787),永绥厅(今湖南花垣)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国朝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三十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与松潘地方其他十五长官司一道,遣人至
辽代生女真诸部之一。所在一说在今吉林省延吉市附近布尔哈通河及海兰江流域,或说在该省珲春县境,有说在朝鲜咸兴平野一带,亦说在海兰江及朝鲜咸镜道地区。今多数学人以第一说为是。辽在其地设蒲卢毛朵大王府,以其
?—1791清四川明正土司。藏族。乾隆三十七年(1772),率所属人众随清军征金川,奋勇出力,加恩赏戴花翎,并赐“佳木拜屯”名号。四十一年(1776),平定金川后,赴京朝觐,赐冠服。卒,子甲木参诺尔布
明代藏区部落名。在今四川松潘境。洪武十四年(1381),明朝在其地置山洞簇长官司。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长官司派人入朝贡马,赐钞、币、袭衣等物。正统七年(1442),因族人与麦匝、阿用族人一起
苗族民间议事组织。也称埋岩议事。流行于贵州榕江及广西一些地区。苗语称“耶吉富襄”(意为“寨头栽岩议事”)。与※议榔组织相同。由一寨或数寨联合集议,制定出共同遵守的公约。将公约条款向寨众宣布后杀牛或猪分
见“兀答里卫”(111页)。
见“龙婆伽利”(500页)。
见“捕喝”(1854页)。
①清代蒙古地区佛教寺庙中一般诵经的僧人。也是上层僧职喇嘛的随从,被称为徒众。清政府对札萨克达喇嘛等僧职喇嘛所配随从班第有明确的数量规定。驻京喇嘛所带班第清政府按规定每人每月银8.5钱、米7.5斗。在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