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房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文案、帮文案各1人,稿书3人。负责拟公文,呈递钦差驻藏大臣审核,经修改后,再发交满印房缮写。人员由驻藏大臣调藏随员充任。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原驻藏大臣衙门内各房改为各科。该科设秘书1人,由驻藏左参赞罗长䄎兼任,设协理秘书1人,仍掌办原稿房事务。
清代驻藏大臣衙门办事机构。设文案、帮文案各1人,稿书3人。负责拟公文,呈递钦差驻藏大臣审核,经修改后,再发交满印房缮写。人员由驻藏大臣调藏随员充任。宣统(1909—1911)年间,由驻藏大臣联豫奏准,将原驻藏大臣衙门内各房改为各科。该科设秘书1人,由驻藏左参赞罗长䄎兼任,设协理秘书1人,仍掌办原稿房事务。
藏语音译。义译为“需要的人”。解放前四川西部和西藏昌都地区农奴中的一个等级。与西藏其他地区的※“堆穷”相似,是头人或大※“差巴”的附属户。地位低于一般差巴。一般不占有份地,仅由领主或大差巴给予一小块“
?—1676清朝武官。蒙古正蓝旗人。乌梁海氏。居喀喇沁地方。图萨子。顺治元年(1644),袭牛录章京。七年(1650),恩诏,加一云骑尉。十八年(1661),从定西将军爱星阿等追获明桂王朱由榔。康熙十
晋及南朝所设治理“南蛮”之职官。始自晋武帝泰始年间(265—274),据《晋书》载:“武帝置南蛮校尉于襄阳”。后设置地点有所变化。有晋一代该职多由荆州刺史兼领,也有由郡守兼领或另委人充任。准于立府,下
又称伙尔、呼尔。藏语音译。意为“盖住”。源于7—8世纪时“胡”的音译。 ①藏文古籍对黄河以北游牧民族回鹘、蒙古等的通称。 ②藏族对居住在青海土族的专称。12世纪以前,吐蕃人称吐谷浑为阿柴。12世纪后称
见“颇罗鼐”(2139页)。
伊斯兰教译著。清末伊斯兰学者马复初口述,弟子马开科等译。成书于清同治四年(1865)。分上、下两卷。书名乃阿拉伯文伊斯兰教经典《甫苏思》的意译。为《四典会要》之续篇。“大化”取意真主化育万物,化生万物
我国台湾高山族邹人使用的语言。属南岛语系印度尼西亚语族台湾语支。使用人口约有3千余。居住在台湾中南部玉山以西阿里山一带溪谷和1000至1500公尺高地上,包括嘉义县吴凤乡达邦、里佳、山美、新美、来吉、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富伦河卫。永乐八年(1410)二月,女真首领那溪等来朝,以其居地置卫,与使坊河等二卫同时设立,以那溪等19人为指挥等官。在今黑龙江省宁安县东北五虎林河流域。同年七月,
?—1542明代蒙古右翼土默特部领主俺答汗的使臣。原为明朝边民,后入土默特,通蒙语。嘉靖二十年(1541),奉俺答汗命,与肯切至大同,要求通贡互市,被明世宗拒绝,并被无理扣留。不久,在俺答汗的强烈要求
书名。清代记载八旗制度的志书。前后两次纂修。雍正五年(1727)鄂尔泰(1677—1745,满洲镶蓝旗人)等奉敕撰,乾隆四年(1739)成书,题为《八旗通志》初集。253卷。分为八志:旗分、土田、营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