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Y词语>历史百科>民族起源>石牌制

石牌制

过去广西大瑶山和贵州部分瑶族地区的一种特殊政治制度。根据参加村落的不同范围分总石牌、大石牌和小石牌,可以包括瑶族不同支系的村民,还可吸收散居当地的汉人参加。石牌头人不由选举产生,由四五个群众公认的自然领袖组成,他们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拟定若干条款,作为共同遵守的石牌公约草案。条文内容主要是保护生产,调处内部纠纷,防止山外歹徒滋扰,维护社会秩序等等。经全体成员商讨通过后,有的把公约镌刻在石板上或用木板书写,竖在原来开会的地方,有的仅用纸写下,发给参与开会的村庄张贴或收藏。有的在通过石牌条文时,要杀鸡饮血酒,以示决心遵守,认为“石牌大过天”。各个石牌有不同名称,石牌之间既有联合,又各有独立性,互不干涉,各行其事。石牌头人原属社会公仆,不享有任何特权,谁失去村民的信赖,就不能再当头人。随着瑶族社会阶级分化,少数头人成了地主,利用石牌职权,突出维护私有制和等级差别,有的大石牌头人还与官府勾结,凌驾于小石牌之上,压迫和剥削广大瑶民。

猜你喜欢

  • 敦珠布多尔齐

    ?—1840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原为孜本,嘉庆十一年(1806),补授噶伦。十七年(1812),因失职使犯人潜逃出境,受理藩院议处。道光二年(1822),因捐款修西藏敏珠尔伦吉竹布贝寺,赏花翎

  • 俍兵

    参见“俍人”(1687页)。

  • 折罗漫山

    见“天山”(216页)。

  • 白哈罗教堂案

    20世纪初云南贡山怒、藏、傈僳等各族人民反对法国天主教入侵的斗争事件。19世纪末,法籍天主教司铎任安寿率领数神甫在贡山县北部白哈罗等地修建教堂,除诱骗当地群众信教外,还挑拨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制造民族分

  • 伊吾军使

    官名。景龙四年(710)置于伊州西北之甘露州(今巴里坤肋巴塘)。为唐北庭都护府所属伊吾军之长官。辖兵3000,马300。蒲类东各守捉及州、镇驻兵皆归其节度。

  • 峨达别

    拉祜语音译。解放前云南省澜沧县拉祜族地区对村寨佛教头人助手的称呼。又名“波库”,意为“大佛爷”。过去当地群众大多尊崇佛教,许多寨子筑有佛堂,但佛堂住持(拉祜语称“介梦”)大多年迈,故佛堂的对外活动多由

  • 宣献皇后

    见“萧绰”(1990页)。

  • 洛孤水

    古水名。一作如洛环水、洛环水。所指今皆说即西拉木伦河。旧一般认为是今西辽河南源老哈河,并说“洛环”即“老哈”音转,“洛孤”为音转而讹;也有说是老哈河支流英金河。在契丹族分布区域内。南北朝时勿吉族使臣至

  • 养育兵

    清代在八旗内挑选一部分※余丁作为预备兵的称谓。初名教养兵,旋改为本称。饷额较披甲为少。原为扩大满族人丁食饷范围,以解决旗人(主要是满洲)生计的办法之一。雍正二年(1724),初设教养兵4800名,定各

  • 长瑞

    清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瓜尔佳氏。道光四年(1824),张格尔叛乱,父塔思哈殉难,袭骑都尉世职,授三等侍卫,累擢直隶、天津总兵。后与弟长寿随赛尚阿赴广西镇压义军,于永安地险处阵殁。追赠提督,予骑都尉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