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烈
契丹语音译。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建国后遂渐演变为相当于“县”和“大乡”的基层行政单位。契丹诸宫卫、诸部族下均辖有数石烈。诸宫与大部族所辖石烈内设有夷离堇、麻普、牙书;小部族石烈设令稳、麻普、牙书,各司其事。
契丹语音译。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建国后遂渐演变为相当于“县”和“大乡”的基层行政单位。契丹诸宫卫、诸部族下均辖有数石烈。诸宫与大部族所辖石烈内设有夷离堇、麻普、牙书;小部族石烈设令稳、麻普、牙书,各司其事。
见“康国”(2100页)。
见“对音库尔呼图克图六世”(643页)。
见“察合台”(2473页)。
唐代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道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出身钦州豪门大酋。唐宁越郡都督※宁长真之孙。唐天授至天宝年间,先后被朝廷委任龙州、爱州、郁林州牧,后擢新州、封州刺史。卒于任上,归葬故里。
赫哲语音译,意为“三页板船”或“舢板船”。流行于今黑龙江省三江平原赫哲族地区。出现于20世纪初。主要用于拉网、下钩捕鱼和运输木材、茅草等,载重约1200斤。制作:以直径2尺多、长2.3—2.5丈无疖的
见“昔剌思”(1345页)。
见“高附”(1907页)。
844—877唐代南诏第十一世王。又作世隆、酋龙。乌蛮,蒙氏。晟丰祐之子。大中十三年(859),父卒,袭王位。因其名“世”犯讳李世民,“隆”犯讳李隆基,又不堪安南经略使李琢对夷人之苛剥,与唐失和,遂自
蒙古斡亦剌部首领。又译忽都花、库都喀,或称忽都合别乞。善巫术,称别乞(族长、长老之意,部落首领、萨蛮巫师首领称号)。率部游牧于谦河(今叶尼塞河上游)。南宋嘉泰元年(1201),与哈答斤、散只兀等11部
见“兀应河卫”(11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