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莲教法史
书名。又名《珠巴教史》或《主巴教史》。《主巴》或“珠巴”即藏传佛教主巴葛举派。主巴活佛白马嘎波(1526—1592,旧意译为白莲活佛)撰。万历八年(1580)成书。作者在主巴噶举诸大德中以精通五明及著作丰富著称。本书以拉萨木刻版传世,共310页。前157页叙述一般佛教发生及形成史。此书记叙主巴教派史为多。所记藏传佛教后宏期一些大译师的事迹尤为详尽。书中所收大德之间来往书翰信札亦佳。
书名。又名《珠巴教史》或《主巴教史》。《主巴》或“珠巴”即藏传佛教主巴葛举派。主巴活佛白马嘎波(1526—1592,旧意译为白莲活佛)撰。万历八年(1580)成书。作者在主巴噶举诸大德中以精通五明及著作丰富著称。本书以拉萨木刻版传世,共310页。前157页叙述一般佛教发生及形成史。此书记叙主巴教派史为多。所记藏传佛教后宏期一些大译师的事迹尤为详尽。书中所收大德之间来往书翰信札亦佳。
驻藏大臣使用之印章。藏语称“达木粗”。乾隆十四年(1749),派傅清、拉布敦2人为驻藏大臣,钦差大臣印章命由傅清收掌,后掌印人由皇帝决定。四十五年(1780),驻藏大臣分为驻藏办事大臣和驻藏帮办大臣后
西域古地名。见《魏书·西域传》。《洛阳伽蓝记》作钵卢勒,《高僧传·智盌传》波崙。《大唐西域记》钵露罗。《新唐书》大勃律、布露。清《西域图志》博洛尔。即今克什米尔巴勒提斯坦。当地居民属藏族,操藏语。号称
参见“玉资伯克”(477页)。
辽东丹国大臣,渤海人。据其家谱,汉代本为太原人,远祖文林仕高丽(高氏),为西部将。历传8世至其曾祖乐德,始为渤海人。辽天显元年(926)一月,辽太祖阿保机灭渤海国,改渤海为东丹国。三年十二月辽太宗耶律
见“耶律贤”(1302页)。
见“炭山”(1651页)。
共祭一个祖先、以血缘和婚姻关系或收养关系为基础结合而成的社会单位。有广狭二义。狭义家族应有独立的经济,共居同爨,负有继嗣与传承财产的义务与权利。如原始社会时期的母系大家族、父系大家族,以及近代中国社会
清代汉人租种台湾高山族土地所纳地租。清统一台湾后,大陆人民移台日增,侵垦高山族土地日多。雍正五年(1727),朝廷为避免纠纷加剧,规定高山族村社保留一定土地,即大社500甲(1甲约11市亩)、中社40
即“色勒库尔”(845页)。
书名。明代兵部尚书回族马文升撰。12卷,55篇。其孙马天祐编。本书为其一生奏议之汇集。大多有关国计民生、军国大事。部分涉及总副三边军务,抗击瓦剌,平定“岷州之变”和“哈密之变”。惟其在成化中巡抚辽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