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刑清吏司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清官署名。理藩院下属机构。顺治十八年(1661)设立。职掌外藩各部刑罚之事。通例,蒙古人等犯罪,首先罚缴牲畜,牲畜不足者鞭笞。审办各项案件,由所属札萨克听断,札萨克不能决断者,报盟长听断,再不能决者,报理藩院定案。死罪者须通过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会审定案。设郎中蒙古2人,员外郎满2人、蒙古4人,主事蒙古1人。
1133—1202金大臣。本名阿不沙。胡里改路(治今黑龙江依兰)桓笃人。女真族。夹谷(亦作夹古、加古)氏。善骑射。皇统八年(1148),袭祖驳达猛安。大定元年(1161),以拥戴功迁昭武大将军。从右副
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藏族。任噶伦。嘉庆十年(1805),被阿旺索巴等控告办事不公,营私舞弊,侵占庄园,银两,以补放噶伦官员收受馈赠,随意更换办事人员等,被革职,照札萨克喇嘛名号,由济龙呼图克图派拨小
蒙古泰赤乌部首领。又译咸补海、阿木拜。想昆必勒格之子。与成吉思汗所出孛儿只斤氏同宗,均为海都(成吉思汗六世祖)后裔。时族支繁衍,别立为泰赤乌部。※合不勒罕(成吉思汗曾祖)死后,遵遗命,被蒙古孛儿只斤、
?—1325元代乌思藏高僧、英宗和泰定帝两朝帝师。英宗至治二年(1322),以帝师公哥罗古罗思监藏班藏卜返萨迦,帝师位缺。翌年,元英宗命其为帝师,代摄宣政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泰定帝即位
渤海国宗王。末王※大諲譔子。乾化二年(912)五月,奉命朝后梁,献方物,梁太祖朱温厚加赏赐。
见“巴岳特”(410页)。
西夏粮仓名。西夏时期常于产粮地设窖藏储粮食。如桃堆平(今陕西横山县境)储粮达数百万石。粮窖密密相连,可达数里。
明朝军官。亦译巴珠,汉名杨效诚。蒙古族。初为把都帖木儿(吴允诚)部将,居甘肃塞外。永乐三年(1405),受明将宋晟招抚,随同把都帖木儿等投明朝,赐姓名,授都指挥佥事。奉命居凉州(今甘肃武威)耕牧守边。
①西燕慕容永年号。386—394年,凡9年。 ②北魏安定王(后废帝)元朗年号。531—532年,凡2年。 ③唐代渤海国成王大华屿年号。794(一说793—794)年,凡数月。 ④唐代南诏孝哀帝舜化贞年
即“完颜亨”(114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