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木克呼里
见“玛木特呼里”(954页)。
见“玛木特呼里”(954页)。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纳克布伯克、讷克卜伯克。维吾尔语。职司管理匠役营造等公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六、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
旧时布依族传统婚俗。亦称“开口亲”。流行于贵州罗甸、册亨等地。青年男女通过※“囊俏”择配或由父母包办,都要经过媒人从中撮合,始能缔结婚姻。媒人第一次去提亲,须携带1斤米酒、1—2斤糖作为礼品送给女方。
金、元、清时期在京都流行的节日。起源于女真族建立的金朝帝都中都(今北京)。蒙古贵族建立元朝后,仍在大都(今北京)流行。清代因之。每年冬至这一天,百官呈贺表,家家户户吃馄饨,不谈国事。
藏语音译,意为“队伍”,俗称“百姓”。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土司制下的一个社会等级。分别依附于土司和寺庙。向各自的属主领种份地,纳粮当差。世代束缚在份地上。乏嗣者,其份地和财产由近亲继承,或由土司派人接
撒拉族史称。参见“撒拉族”(2493页)。
参见“熬茶拜唐阿”(2419页)。
民国年间新疆著名企业名。1919年元月1日创立。官商合办。其中官股9000两,含镇西县官钱局银4000两,学费官款5000两;商民集股11000两。主要收购当地所产皮毛,制成帽、鞋、箱等出售,对发展新
通常指出自同一父系祖先的直、旁系后裔结成的亲属集团。亦称宗亲。《尔雅·释亲》:“父之党为宗族。”在中国周代臻于完善。《礼记·大传》:“别子为祖,继别为宗,继弥者为小宗。有百世不迁之宗,有五世则迁之宗”
即“赀”(1863页)。
唐代南诏第四世王。姓蒙氏,唐朝皇帝赐名“归义”。参见“皮逻阁”(6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