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田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17世纪初荷兰殖民主义在台湾所霸占的田地。荷兰殖民主义者侵占台湾后,下令把台湾土地收归荷兰东印度公司所有,并按土地沃瘠分为上、中、下三等,招募汉人和高山族人耕垦,供给耕牛、农具、籽种和修筑陂塘堤圳之费,征收高额地租,规定上田每甲(约十一市亩)每年征谷18石,中田15石6斗,下田12石2斗,把当地汉族和高山族农民变为荷兰东印度公司的佃户,进行残酷的殖民剥削。
?—1275蒙古国官员、伊儿汗国大臣。又译阿儿浑、阿尔浑·阿合。蒙古斡亦剌部人。千户太出之子。一说其出身低微,家境贫困,荒年,父曾以其易一牛腿。通晓畏兀儿文书。元太宗时任必阇赤(书史、书记),颇受重用
1304—1355元朝大臣。又译朵而只。蒙古札剌儿氏。※木华黎国王六世孙,※脱脱之子。初任宿卫。英宗至治二年(1322),任集贤学士。次年,随英宗幸上都,八月南坡之变,英宗被叛臣铁失等所弑,他亦被执,
书名。清西清(满洲镶蓝旗人,字研斋)撰。8卷。嘉庆十五年(1810)成书。初刻于光绪二十年(1894)。作者精通满汉文字,嘉庆十一年(1806)自北京抵齐齐哈尔,任将军衙门银库主事兼齐齐哈尔义学教习,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创始人为达波拉杰,宋宣和三年(1121),其在前藏达拉岗波(在今雅鲁藏布江北岸加查县和朗县之间),建达拉岗波寺,收徒传法,创立该派。据《西藏佛教发展史略》载,其融合于噶当派的教法及(
藏语“萨达久苏尔”意译。详见“开荒地税”(215页)。
元代地方建置。简称岭北行省。治和宁(又称和林、※哈剌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辖境相当于今蒙古国、内蒙古东部和北部地区及原苏联西伯利亚中部。太祖十五年(1220)建都和林,岭北为蒙古国腹地。元世祖定都
1903—1950近现代爱国进步活佛。四川甘孜人。藏族。自幼被当地白利寺认定为该寺活佛。1920年去拉萨求学。1928年获※格西学位。谙熟藏传佛教、藏族历史、文学、藏医等。1936年,积极协助长征路过
元惠宗(顺帝)妥欢帖睦尔年号。1333—1335年,凡3年。
书编名。见“圣武记”(651页)。
1936年6月察哈尔省民政厅长秦德纯与日本关东军代表土肥原达成的允许日本侵占察哈尔省领土的丧权辱国协定。是年5月,四名日本特务在察哈尔省境内活动,偷绘地图。6月5日,被张北县(今属河北)驻军扣留,不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