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曾上契丹事
即“上契丹事”(116页)。
即“上契丹事”(116页)。
萨迦派(花教)寺庙。意为“大寺庙”。在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德格县城欧普隆沟。清雍正七年(1729)由德格十二代土司却吉登巴才仁所建,为康区最大寺。兴盛时有僧众600—700人,土司兼寺主,实行政教合一
见“纳马之族”(1271页)。
见“耶律秃花”(1313页)。
藏语音译,又译久本,意为“十户长”、“什夫长”,藏区多设此职,为藏军中最低武职。解放前,在四川甘孜藏族牧区基层组织中,此职只管一个“足伙”(十户牧民),由※“车瓦”(当差纳税者)等级的牧民轮流担任,任
?—1658清初将领。满洲正白旗人。董鄂氏。席汉之子。初袭父备御世职,兼管牛录。天聪九年(1635),从多铎征明攻前屯卫,又随多尔衮往招察哈尔部额哲。加世职为三等甲喇章京,擢前锋参领。崇德三年(163
清代地名。一作普禄乡。故址在前苏联境内的黑龙江下游东岸伊尔库特斯科耶稍南,或说在波卡罗夫卡附近。为清代黑龙江下游各少数民族向清朝缴纳土贡、三姓副都统派官员代表中央政府接受贡物并“赏乌绫”的地点之一。
1821?—1865清代新疆伊斯兰教白山派和卓。又作阿里汗、条列和卓、倭里汗条勒和卓。移居浩罕之维吾尔族和卓后裔,※张格尔弟巴布顶子。道光二十七年(1847),参与卡塔条勒(迈买的明)领导的“七和卓之
或称仡央语群,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的语支之一。分布在我国贵州省中部、西部,云南省东部,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和与之毗连的越南民主共和国北部。主要语言有仡佬语、拉基语、普标语、布央语、耶容语、木佬语等。这个语
?—1766清代新疆维吾尔族伯克。又译木萨。吐鲁番人。札萨克郡王※额敏和卓次子。乾隆二十四年(1759),以定边将军兆惠领兵征布拉呢敦、霍集占,奉父命割麦济军食,叙功封公品级,理喀什噶尔(今喀什)阿奇
①清代布特哈地区鄂温克人的一种猎场。清初因沙俄入侵,鄂温克与鄂伦春、达斡尔等族(史称索伦部)由黑龙江北迁居嫩江流域,多以狩猎为生,各有大体固定的狩猎区。时鄂温克人共有五个阿巴,每个包括若干氏族,清廷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