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曾上契丹事
即“上契丹事”(116页)。
即“上契丹事”(116页)。
见“大策凌敦多布” (100页)。
渤海王国置。为东京龙原府盐州属县之一(一说为州附郭县),县治故址有说在前苏联库拉斯基(金)诺北下岩杵河。辽灭渤海后废,其民被辽迁至今辽宁凤城、岫岩县一带。
明代诗人。字又宋。云南楚雄人。相传为元代著名诗人萨都剌后裔。曾中进士,能文工诗,著有诗集《燕携草》。
①金代的纸钞。贞元二年(1154),海陵王迁都燕京后,户部尚书蔡松年请据宋代钞引法,印制“贞元交钞”与钱并用,分大钞和小钞2类。面额为一贯、二贯、三贯、五贯、十贯者为大钞;面额为一百文、二百文、三百文
即“吉里迷”(681页)。
土族语音译,意为“从妻居”,即服役婚。旧时土族的一种婚姻形式。流行于青海互助等地。因男子家贫无力支付彩礼或女家富有缺乏劳力而到女家服役。服役年限由媒人与女家商定,少则3年,多至10年。服役起迄时间可分
?—1161金朝大臣。契丹族。官辽阳主簿。正隆六年(1161)十月,在东京辽阳拥世宗完颜雍即位,废黜海陵王完颜亮,改元大定。以北面行营都统白彦敬与副统纥石烈志宁不从,受遣往召,被害。世宗追赠镇国上将军
见“招讨使”(1375页)。
藏语音译。解放前藏族商号名。由西藏昌都芒康县邦达地方的世袭头人邦达养培开办。因该头人曾出钱买得西藏地方政府四品官位,曾任原西藏地方政府驻亚东商务总管,代表噶厦政府经办进出口贸易,享有免交进出口税、支派
见“斜离底”(20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