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新疆塔吉克族官名。塔吉克语音译,意为“千户长”。与维吾尔语职官明巴什相似。每庄设1人。每2—3年更换一次。由群众提名,※阿尔钦(塔吉克地区首席长官)任命。凡获取其职位者,都要给阿尔钦送礼,至少送一
清光绪年间苗族举人。湖南保靖大岩人。应试举人论文为《理财论》,文中提出:“财为国家之命脉,不生之,财源不开;不敛之,则款不集;不节之,则用之不度”,以及“于衣食之源,畜牧之利,器用之资,以道生之,义取
即“霍卓尔巴尔肯”(2549页)。
见“石虎”(445页)。
①北魏世宗宣武帝元恪年号。512—515年,凡4年。 ②高昌国王麹乾固年号。561—601年,凡41年。
见“卜寨”(18页)。
清末掌管蒙古、新疆、西藏边疆少数民族及宗教事务的机构。清末实行新政,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由理藩院改置。并陆续调整该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三十三年,东北地区改置行省后,东三省总督下设蒙务局,
地名。见“珲春厅”(1794页)。
又译《要集》。用汉语注释西夏词的西夏文分类词书。编者佚名。木刻本,蝴蝶装,页面20×12.5厘米。残存5面,面5行。为“器具五品”、“乐器六品”、“花名七品”。每行西夏词以大字书写,下有四个西夏文小字
藏传佛教教派名。系噶举派之一支。源出达布派。创派人为喇嘛祥(1123—1193),因在蔡地方建蔡公塘寺,故又名祥蔡巴。其人早期依达布拉结弟冈波巴学法,传“俱生和合大手印”,以此立派传法,谓之蔡巴噶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