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州征收谷物令文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沙州之粮官指派王家舍及邹增增执行。文末有发信人签章:“会计官拉珠赞驻地”。此文为吐蕃遗存之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当时吐蕃的赋课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原文见《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系沙州官府征收谷物的指令。内容为:会计官拉珠赞致书长官论甸热、论菜扎,陈请下令,从阿豺部农民谷物中,交纳谷物30,并请沙州之粮官指派王家舍及邹增增执行。文末有发信人签章:“会计官拉珠赞驻地”。此文为吐蕃遗存之少量古藏文文书之一,对研究古藏文及当时吐蕃的赋课制度有一定参考价值。
古碑铭。北周保定二年(562)立。原为陕西耀县塔坡圣德寺藏物,现存该县文化馆。碑称造像者“一百人”,现能识别者94人。其中羌姓※同氏(铜鞮羌)67人,荔非氏1人。公孙氏
吐蕃大臣。出身聂氏家族。赞普赤松德赞(755—797年在位)时人。为吐蕃七大贤臣之第七人。奉赞普命,制定发展吐蕃牧业的法规,令吐蕃每户属民保管并饲养马、犏牛、母黄牛、公黄牛各一头。首倡夏季割草晒干,以
?—164东汉长沙武陵地区少数民族起义首领之一。桂阳(今湖南郴县)人。详见“长沙武陵蛮起义”(371页)。
参见“回回屯田”(782页)。
吐蕃奴隶社会中属民的称谓之一。在敦煌吐蕃古藏文文书中多有记载,为藏文“果纳”的义译。系对贵族以外的属民或平民,包括奴隶的统称。被视为赞普王族的臣仆,与吐蕃统治者集团成为吐蕃社会中对立的两大阶级。唐末奴
唐代在回纥地区建立的羁縻政权。※“六府七州”之一府。位于今鄂尔浑河中游。以仆骨等诸部配合唐军灭薛延陀汗国,于唐太宗贞观二十一年(647)置,以仆骨大首领歌滥延为右武卫大将军、都督。隶燕然都护府。
解放前新疆伊宁地区一次重要武装暴动。1944年10月,伊宁“解放组织”为打击国民党反动统治,于伊宁以东约100公里的巩哈县(今尼勒克县)首先发动起义,组成以法提哈、艾克伯尔等为核心的游击队,夺取该县县
蒙古语音译,意为“金匠”。系准噶尔管理绘塑佛像事务的人。后聚居作业,形成阿尔塔沁鄂拓克,由一宰桑管辖,约500户。
廪君蛮传说中的神女。相传巴氏子务相被诸蛮拥立为廪君后,从夷水至盐阳,遇盐水神女,神女愿留共居,廪君不应。“盐神暮辄来取宿,旦即化为虫,与诸虫群飞,掩蔽日光,天地晦冥”(《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越
见“帕察沙布伯克”(140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