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结
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理塘宣慰副使,赐号纸。十三年(1748)授正土司。理塘民众不服,赴藏具呈,经西藏地方政府劝导,弹压,及本人广行贿赂,笼络喇嘛僧众,暂获相安。后领土兵出师金川,留妻子于理塘,派民众修盖衙门,渐得谅解。
清代四川明正土司。藏族。原为明正土司守备,随军征剿瞻对,多所出力,后又供出有关隐匿情事。乾隆十一年(1746),以理塘宣抚使安本才具平庸,无抚驭能力,及失地、容奸罪,降副土司。翌年,任其为理塘宣慰副使,赐号纸。十三年(1748)授正土司。理塘民众不服,赴藏具呈,经西藏地方政府劝导,弹压,及本人广行贿赂,笼络喇嘛僧众,暂获相安。后领土兵出师金川,留妻子于理塘,派民众修盖衙门,渐得谅解。
见“阿刺知院”(1227页)。
见“阿史那都支”(1233页)。
明代建置名。明初立军卫法,京师及各地均设卫所。划数府为一防区设卫,下设千户所、百户所。凡驻军5600人者称卫,1120人称千户所,112人称百户所。百户所设总旗:(一总旗辖50人),小旗辖10人。军士
辽代官吏的临时任命状。辽代对契丹人和汉人实行两元的统治方法。皇帝平时不居首都,一年四季各有※捺钵。契丹人的事务,皇帝于驻跸处就地办理。汉人的事务,用皇帝的名义委中书省在首都代行。除拜官吏第一步则止行堂
书名。元官修。50卷。起大德十一年(1307)五月,迄至大四年(1311)正月。附《事目》7卷,《制诰录》3卷。翰林学士程钜夫、元明善、杨载等人负责撰修。始修年月不详。《元史·程钜夫传》有钜夫曾于皇庆
书名。南方民族志。1卷。清檀萃(号默斋,望江、今安徽东流人,汉族)撰。系作者于乾隆(1736—1795)末年任云南录劝县知县后所作。约成书于嘉庆(1796—1820)初年。内容涉及到南方60个少数民族
见“唐努乌梁海”(1925页)。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卫士”,汉称“头人”。昔川甘孜藏族地区德格宣慰司属下贵族称谓之一。为贵族中较低的一等,是封建统治集团的组成部分,即土司、贵族等,属世俗封建主,世袭。一般来源于勋戚之裔。拥有一定领地
吐蕃王朝末代赞普朗达玛四世孙赤德尼玛衮西逃阿里,繁衍生息,世代占地为王,史称阿里王系。后,其三子,又各据一方,三分其地:长子日巴衮据芒域(今拉达克),是为拉达克王系。次子扎喜德衮据布让(今西藏普兰),
西夏大臣。夏末帝李时(1226—1227)官匦匣使,被遣聘于金朝,未及返国而国亡。金哀宗赐京兆(今陕西西安市)安置,充宣差弹压,主管在金之夏国降户。金正大八年(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