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僧司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为总制院或宣政院下属机构,以统摄江南各地寺院僧尼。
元代管理江南佛教寺院僧尼机构。至元元年(1264)置总制院,命八思巴领院事以管理全国佛教及吐蕃全境事务。后改称宣政院。十六年(1279),灭南宋,统一全中国,于江南各地先后封僧人为总统、总摄,江南僧司为总制院或宣政院下属机构,以统摄江南各地寺院僧尼。
辽代部族名。辽天祚帝保大四年(1124),※耶律大石自立为主,率众西行,至可敦城(今蒙古国哈达桑东),驻北庭都护府,召集该部等18部王众宣谕,誓复辽朝大业,获得支持。18部共出精兵万余归大石统率,致使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治所在今四川松潘西北若尔盖境。二十年(1387)其地被朵甘则路、南向二部引草地诸部千人十七年(1394),明廷更定番部朝贡仪时,将其列入全国三十
即“驼鹿”(1554页)。
见“车夷落”(278页)。
地域名。藏语意为“门地方”。位于西藏山南地区东南部。7世纪时即属吐蕃政府所辖。9世纪以后臧玛王子的后裔,拉隆贝吉多吉之兄弟,曾先后统治门隅东西各地。13世纪初,蒙古太子阔端派兵入藏,势及门隅,头人皆臣
古县名。秦汉时为羌地。北周明帝武成元年(559),大司马博陵公贺兰祥及宇文贵、于谨等讨吐谷浑,筑洪和城以保据西土。后改为美相县,属洮州。隋开皇十一年(591),以汛潭县改今名,治所在今甘肃卓尼县西洮河
苗民起义遗址。位于湖南保靖县境内。清乾隆、嘉庆年间苗民起义时,以此作为重要阵地。以石筑成,有城墙3道,极为坚固,义军曾屡于此抵御和出击清军。城内尚有当年起义军制作火药的碓、磨等遗物。相传有苗族英雄腊乙
匈奴官号。共八种,各分左右。即左右贤王、左右奕蠡王(汉代称谷蠡王)、左右於陆王、左右渭尚王(汉代称渐将王)、左右朔方王、左右独鹿王、左右显录王、左右安乐王,凡16等。为单于重要辅政之臣。皆由单于子弟充
南诏封山名。南诏第六世王异牟寻于唐德宗兴元元年(784),封五岳四渎,以高黎贡山(又作高黎共、高丽共、高良公,一名昆仑冈,在永昌、腾冲之间,山下平川、草木不枯,有瘴气)称西岳,为五岳之一。山在怒江西岸
南朝至隋时对聚居“左县”诸少数民族的习称。又称“左”或“左人”。分布在今湖北大部、湖南北部、河南南部。当时宋、齐多在西起荆州东至南豫州各郡诸蛮聚居区置县,称“左县”,居民称“蛮左”。《宋书·州郡志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