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北傈僳族反土司斗争
见“永北起义”(637页)。
见“永北起义”(637页)。
1729—1796清代文人。字子明。满族,爱新觉罗氏。清太祖努尔哈赤第十二子英亲王阿济格五世孙,理事官瑚玐长子。乾隆十三年(1748),出继辅国公经照为孙。三十一年(1766),授右翼宗学副管。四十年
清代对额外马甲等之称。用以作为八旗官员的养廉银。史谓文官食火耗、武官食空粮,此为一定时期内约定俗成的陋规,清诸典籍皆以列载于《俸饷优恤》项下。《清会典·八旗都统》载:凡马甲等“皆有额,额外曰随甲,各以
即“萧怀忠”(1995页)。
金代对长白山山神所加的封号。大定十二年(1172),金廷以长白山为“兴王之地”,以此爵号封山神,并在山北建庙宇。十五年(1175)三月,遣使、副使各1员,诣会宁府,向此山备礼致祭。礼用三献,如祭狱镇。
见“沙不丹”(1126页)。
“甘州回鹘”的不同音译,始见于《续资治通鉴长编》。参见“河西回鹘”(1507页)。
清朝将领。蒙古正蓝旗人。初任牛录章京。崇德三年(1638),随扬威大将军贝勒岳讬征明,败敌于河西务。又随贝勒杜度至山东,攻克潍县。从征明,围锦州,击败城内出战之兵,又败明松山、杏山兵。七年(1642)
见“阿里河卫”(1223页)。
唐代少数民族地方官员。岭南道钦州人。族属乌武僚(壮族先民)。出身钦州豪门大酋。唐宁越郡都督※宁长真之孙。唐天授至天宝年间,先后被朝廷委任龙州、爱州、郁林州牧,后擢新州、封州刺史。卒于任上,归葬故里。
见“归化城土默特”(5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