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兹卡
土家族自称。土家语音译,意为“本地人”。分布在湘鄂西永顺、龙山、保靖、古丈、桑植、泸溪、吉首、花垣、凤凰、大庸、利川、来凤、鹤峰、咸丰、宣恩等县。详见“土家族”(67页)。
土家族自称。土家语音译,意为“本地人”。分布在湘鄂西永顺、龙山、保靖、古丈、桑植、泸溪、吉首、花垣、凤凰、大庸、利川、来凤、鹤峰、咸丰、宣恩等县。详见“土家族”(67页)。
?—1776清代蒙古王公。喀尔喀土谢图汗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札萨克辅国公木丕勒多尔济次子。乾隆十二年(1747),父卒,次年,袭札萨克辅国公。十九年(1754),二月随参赞大臣萨
元朝将领。又名帖木儿。蒙古汪古部人。征行大元帅※按竺迩子。世祖至元四年(1267)兄国宝卒,子世荣幼,代袭职,为蒙古汉军元帅,兼文州吐蕃万户府达鲁花赤。后以其兄安边功,进昭勇大将军。十五年,讨擒叛王秃
见“斡儿乞纳”(2427页)。
?—1664明末清初贵州水西土官。彝族。南明时袭水西宣慰使。永明王加授光禄寺少卿。领有水西(今乌江上游鸭池河以西,即黔西、息烽、修文之西,普定之北,水城之东,大方之南的广大地区)。清顺治十五年(165
部族名。海西女真扈伦四部之一。满语意为“顶上托子或梅针箭铁挺”。因分布于叶赫河(在今吉林省梨树县境),故名。因靠近明设马市镇北关,故又称北关。始祖星根打喇汉(一说即打叶)。明宣德间(1426—1435
见“奥失部”(2252页)。
藏语音译。旧时四川阿坝藏族地区马尔康及绰斯甲地方土司衙门的狱差。主要管理犯人。由四户交不起官粮的“俄拉伯”轮流担任。每次1人,3个月一换,自带口粮,无报酬,任职者不纳粮,不负担其他差役。
参见“萨迦五祖”(2010页)。
古族名。今哈尼族先民。渊源于南迁的古氐羌人。南北朝以后,从原来的僰、叟、昆明族中分化出来的一个民族集体。始见于唐张九龄《敕安南首领爨仁哲书》:“和蛮大鬼主孟谷悮”。因其信仰巫鬼教,政治、宗教上的首领称
唐代黑水靺鞨勃力部首领(一说为黑水靺鞨首领)。开元十年(722)朝唐,唐于其地置勃利(即“伯”同音异译,为前苏联哈巴罗夫斯克)州,命为州刺史,后又授中郎将。是黑龙江中下游流域居民中见于史载的第一位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