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里迪
见“楚里”(2348页)。
见“楚里”(2348页)。
见“忽必来”(1486页)。
吐蕃赞普。798—815年在位。※赤松德赞之第四子。因年幼执政,大臣疑其是否有能力执政,遂议定先令其试行,故又称“赛纳莱青云”(意为“试行善颈王”)。其兄牟尼赞普执政后期,吐蕃佛寺供养大减,寺院受毁。
官名。清代在川、滇、黔、湘、鄂、甘等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所置,世袭武职小土官,以当地头目为之,五种土弁之一。秩正七品。负责管理本辖区内各种事项。其革除、贬擢隶兵部。
见“克失旦”(986页)。
明朝授予乌思藏思达藏地方(今西藏吉隆一带)政教首领的封号。成祖初,明廷命僧人智光赍诏入藏宣谕当地首领,并赐以银币。永乐十一年(1413),封其僧人南渴烈思巴为辅教王,赐诰命,彩币。南渴烈思巴属萨迦派,
1123—1189即金世宗,本名乌禄。后改名雍。女真族。完颜氏。太祖※阿骨打孙。睿宗完颜宗辅子。皇统年间(1141—1149),依宗室子例,授光禄大夫,封葛王,为兵部尚书。天德(1149—1153)初
金大臣。本名畏也。隆安路(治今吉林农安县)合懒合兀主猛安人。女真族。蒲察氏。大定二十五年(1185)进士。由文德、漷阴主簿,累迁为大理卿,兼左司谏,同修国史。泰和六年(1206),迁翰林侍讲学士兼左谏
唐代南诏国第七世王寻阁劝年号(809)。仅1年。
见“苦夷”(1330页)。
见“乌兰古木”(34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