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黎
即“岐黎”(1068页)。
即“岐黎”(1068页)。
见“切尽黄台吉”(189页)。
585—620唐初将领。匈奴独孤氏后裔。隋涿郡太守独孤整子,隋献文皇后与唐高祖李渊母元贞皇后之侄。幼时养于隋宫中。后仕鄂县令。李渊占长安,任长安令,号令严明,甚得时誉。及渊即位,拜工部尚书。武德二年(
晋代休屠胡(屠各胡)首领。黄石(治今宁夏固原县东南)人。元帝太兴二年(319),聚众数千,起兵于新平(治今陕西彬县)、扶风(治今陕西泾阳县西北),归附于晋王司马保,据草壁(今甘肃灵台县附近),其将分据
傣语音译。旧时孟连傣族宣抚司授予拉祜族部落头人(拉祜族称“卡些竜”)的官号。通过他们来统治拉祜族农民和征收各种贡纳。管理若干村社,为辖区政治、经济、军事首领,有权任免原由群众公选的村社头人※“卡些”。
旧时壮族社会习俗。亦称偿命钱。流行于两广地区。为远古血亲复仇的遗风。旧时,壮族各村寨、宗族或家族间,常发生械斗仇杀事件。被杀者家族或村寨,有替死者报仇之义务。虽经数代,必报方休。被杀者之子孙,如因年幼
藏族部落名。在唐古拉山南麓。为藏北“羌日六部”之一,归黑河宗管辖。1959年分黑河宗为黑河、安多二县,该部落大部分划归安多县,小部分归黑河县,该部领主历为噶厦政府。部落头人向由嘎加骨系(氏族)人担任,
明代四川土司名。洪武十四年(1381)正月置,秩正七品。二十七年(1394)四月,明廷更定番国贡仪,将其列入全国可按定例朝贡的30长官司之一。永乐十二年(1414)十二月,与松潘地区十五族长官司一道,
藏语音译,解放前四川甘孜藏族地区专管村寨天葬及某些公益事务者。由土司指定贫苦差巴(支差者)担任,一般每村1人。无报酬,无任何特权,属义务性质,可免除公粮以外的其它负担。
东汉时匈奴单于。挛鞮氏。※呼都而尸道皋单于之弟。原任匈奴左贤王。光武帝建武二十二年(公元46年)立。时匈奴连年灾荒,人畜死耗大半,又为乌桓乘机相攻,漠南无法立足,遂北徙数千里,退居漠北。二十四年(公元
书名。清曾廉撰。102卷。计本纪15卷,志10卷,列传77卷。作者志在补遗重修《元史》,但多袭魏源《元史新编》之例,史料搜集考订亦不出前人范围,仅参引《元朝秘史》、《续通鉴》、《辽史》、《金史》及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