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鬼招魂
西夏党项族风俗。作战不以败逃为耻,兵败后三日复至其处,捉人马射杀,或缚草人埋于地,群射而还,以为厌胜。
西夏党项族风俗。作战不以败逃为耻,兵败后三日复至其处,捉人马射杀,或缚草人埋于地,群射而还,以为厌胜。
见“英武威远毗伽阙可汗”(1340页) 。
1803—1865清代甘肃拉卜楞寺第五十任堪布。藏族。早年入时轮扎仓,获噶让巴学位。由于诵经达到标准,获得然降巴称号。后入闻思堂学级,学完五部大论,由德赤仁波且受具足戒。37岁,任恰达玛职。次年,获多
见“慕容熙”(2439页)。
1907—1942又名王潘五。内蒙古土默特旗人。蒙古族。出生贫苦农民家庭。2岁母去世,7岁拾粪,乞讨。10岁作佣工放牛。16岁离家,后在傅作义部队当兵。1932年,率一排士兵脱离队伍,打富济贫,旋被击
1872—1908清朝皇帝。1875—1908年在位,年号光绪。满族,爱新觉罗氏。道光帝※旻宁孙,醇亲王奕譞次子。同治十三年十二月(1875年1月)同治帝死,无嗣,遂入继称帝,时年4岁,由慈禧太后训政
北朝时高昌王。一作子坚。祖籍金城榆中(今兰州榆中县)。高昌王※麹嘉子。北魏正光四年(523),父卒,继为高昌王(一说嘉卒,继位者为麹光,其至531年始为高昌王,建元章和)。时关中战乱,与北魏联系一度中
满语音译,意为麻布纸。“花上”或作“豁山”,即纸。清代东北满族民间一种土法造纸。制法:每年盛夏,收集破衣败苎褚絮入水打,沤之成毳,置于芦帘淋沥,并在骄阳下匀晒即成。该纸
清末掌管蒙古、新疆、西藏边疆少数民族及宗教事务的机构。清末实行新政,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由理藩院改置。并陆续调整该部的机构设置和职能。三十三年,东北地区改置行省后,东三省总督下设蒙务局,
我国景颇族使用的一种拼音文字。通行于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缅甸的景颇人也使用这种文字。创制于19世纪末。1957年,中国科学院少数民族语言调查第三工作组和云南省少数民族语文指导工作委员会合作,经
清代新疆维吾尔族地方官名。又译喀喇都观伯克。职司管理围场、设立台站、修整兵械等事务。乾隆二十四年(1759)定为七品。光绪十三年(1887)废。参见“伯克制度”(10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