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剑大棒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契丹行刑时所用器物。《辽史·刑法志》称:“木剑大棒者,太宗(927—947)时制。木剑面平背隆,大臣犯重罪,欲宽宥则击之。”依制,“木剑大棒之数三,自十五至三十。”会同二年(939),“乙室大王坐赋调不均,以木剑背挞而释之。”(卷4)辽兴宗重熙六年(1037)五月,“以南大王※耶律信宁故匿重囚及侍婢赃污,命挞以剑脊而夺其官。”(卷18)这是较轻的体罚。
?—1865清朝大臣。蒙古正黄旗人。咸丰七年(1857),以古城领队大臣,赏副都统衔,任驻藏帮办大臣。八年,以里塘喇嘛争充副堪布一缺,纠众抢掠,土司喇嘛撤站,以致道途梗阻,派兵前往开导,迅速安站。九年
元代赋税科差名目之一。汉地民户的科差包括※丝料、※包银、俸钞3项。世祖中统元年(1260),定科差条例,向民户征丝料、包银。至元四年(1267),始定俸禄,令民户在4两包银外增纳1两为俸禄。按户之高下
即“段匹磾”(1695页)。
北元大臣。蒙古族。元末,仕惠宗(顺帝),为御史中丞、左司员外郎、经历等职,后随顺帝北徙。洪武二十一年(1388)北元大汗脱古思帖木儿移营于捕鱼儿海(今贝尔湖)附近,奉命留守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寻
西域古国名。王治番渠类谷(今新疆阜康县境)。东与郁立师,北与匈奴,西与劫国,南与车师为邻。西汉武帝(前141—前87年在位)时有户460余,口1100余,兵350。国王之下设辅国侯、都尉、译长各1人,
清代一种随旗行走、无固定职事的官员。八旗满洲、蒙古、汉军中均有,其品秩高下、待遇厚薄参差不一。清代无实职而有爵俸,有职位却无实权者,原属“闲散世职”。其中有“不掌图记(印信)”的佐领(正四品武官)属年
古地名。中国历史上首都或陪都的建号。所在因朝代或时间不同有异。我国少数民族建号中京的有: ①渤海王国五京之一。大钦茂为王时(737—793)设。地在上京(今黑龙江宁安县境)南,西京(今吉林浑江市临江镇
见“柳实”(1575页)。
见“宣简皇后”(1747页)。
?—1750清代蒙古将领。又作策凌。喀尔喀赛音诺颜部人。博尔济吉特氏。※达延汗巴图蒙克后裔,纳木札勒子。康熙三十一年(1692),率众附清,授三等轻车都尉,居京师,教养于内廷。编所属佐领附察哈尔镶黄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