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只兀惕
即“失主兀惕”(591页)。
即“失主兀惕”(591页)。
见“坎城”(959页)。
清和民国初期鄂伦春族以※乌力楞”或※“安嘎”(一作阿那格)为单位出远猎的领导者之一。一作“乌纠尔达”,鄂伦春语音译。由同猎者全体成员选举产生,为※“塔坦达”(狩猎长或家族长)的副手,故有的地区称“小塔
亦作“吾亦可”或“隈可”。女真语音译。《金史·国语解》谓“牙齿”之意。金初宗室中有完颜隈可。
清代甘肃卫名。康熙五十七年(1718)置。治所在今甘肃玉门市西北120里达儿兔南。兼辖赤金千户所,隶安西兵备道。后废。
?—1656清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崇德六年(1641),以参领随军征锦州,败明总兵吴三桂。旋败明总督洪承畴,授云骑尉世职。八年,从郑亲王济尔哈朗征明宁远,分兵攻克前屯卫,因奋勇先登,晋骑都尉。顺治元
1886—1943民国时期云南西双版纳※召片领(意为“广大土地之主”)。傣族。车里军民宣慰使※刀承恩子。民国十六年(1927),父卒,继为宣慰使。与民国政府所派流官柯树勋共管地方政权,区县与土司并存,
金封爵,大国一字王号。世宗子完颜永升(本名斜不出),大定十一年(1171)封徐王,进封虞王。二十七年(1187),判吏部尚书,授山东西路按出虎必刺猛安。章宗即位,徙封隋王。明昌二年(1191)改封曹王
亦称“掌爷”。嘉庆年间(1796—1820)清朝地方政府在云南省双江县拉祜族地区所设基层头人。管辖若干村寨。由当地群众推举有办事能力、威信高的人充当,报官府立案。其职责是管理所辖区内钱粮摊派及民政事务
海西女真的别称。明人、朝鲜人称“忽剌温”、“火剌温”。清人称“扈伦”、“呼伦”。明初为海西女真,后为扈伦四部。朝鲜史所称“忽剌温归顺者”、“忽剌温兀狄哈”等,系指扈伦四部之一乌拉部女真。初猎于黑龙江,
唐代西洱河地区小王国名。为八诏之一。其王丰时卒,子时罗铎立,卒,子铎罗望立,唐授浪穹州(今云南洱源县)刺史。被南诏(蒙舍诏)战败,率部落退保剑川(今云南剑川县南),更名剑浪。卒,子望偏立。卒,子偏罗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