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本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官名。直译为“正直之官”,即“法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其职能是负责“正直裁判”之事,同时还负责管理寺院阿阇黎(洛本)。
藏语音译。唐代吐蕃官名。直译为“正直之官”,即“法官”。据《德乌佛教史》载,其职能是负责“正直裁判”之事,同时还负责管理寺院阿阇黎(洛本)。
明代西藏地方官员。藏族。15世纪人。属聂谿卡家族。被帕竹阐化王查巴坚赞委任为乃乌宗本(相当今县长)。迎请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创始人宗喀巴师徒为其根本上师,曾助缘兴建吉祥哲蚌寺,力助举行拉萨传招大法会
藏语称“恰得”,意为领主“亲手耕种”的土地,指原西藏地方政府时代,谿卡(庄园)内由※谿堆(庄园代理人)直接经营并靠“乌拉”(无偿劳役)耕种的土地。多分布在领主住宅周围,土壤肥沃、水源充足的上等地(不包
①古族名。今乌兹别克族在元、明时的译称。13世纪初居里海附近。语言属突厥语族,其体质为突厥、蒙古、伊兰三种血统的混合。14世纪上半期钦察汗国(金帐汗国)月即别汗(1313—1341年在位)统治时期,国
西域古河名。见《魏书·西域传》。为于阗城东20里北流大河。与城西达利水汇合后继续北流。清《西域图志》考订树枝水即玉陇哈什郭勒。“玉陇”意为“白”, “哈什”为“玉”, “郭勒”为“河”。《新五代史·四
617或618—674唐代南诏第一世王。又作细诺罗、细奴逻、习农乐。乌蛮,姓蒙氏。庞迦独之子。居蒙舍州(在蒙舍川,治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城西北图山)。本为部落渠帅,
蒙古佛教僧人中普通的转世者。无封号,亦无权利与地位。有的被请担任僧职就可继续转世,有的虽任寺庙住持,如无人办理转世,其转世亦告停止。
?—530北魏宗室。字显顺。鲜卑元氏(拓跋氏)。太武帝※拓跋焘玄孙,城阳王※元鸾子。粗涉文史,颇有吏才。正始二年(505),父卒,袭封城阳王。授游击将军,出为河内太守,在郡有治绩,享时誉。孝明帝时,为
明末清初西藏高僧。亦称夏冲阿旺朗。藏族。噶举派达砻寺活佛。明万历四十六年(1618),后藏藏巴汗彭错南杰败前藏吉雪藏军与喀尔喀蒙古联军,继破色拉寺和哲蚌寺,两寺僧众逃往青海,途经达砻寺,其居中调解,许
金代女真族姓氏之一。亦作尼庞窟、尼漫古、尼忙古、泥庞古,《高丽史》作尼方固。来源于部名。居帅水(今黑龙江省境通肯河)、隆州(治今吉林农安县)、曷速馆(即曷苏馆,在今辽宁辽阳市以南海城、盖县、金县一带)
契丹语,意“鬼风”。按契丹习俗,凡遇旋风,双眼闭合,用鞭向空中打49下,口念7声“坤不刻”,以禳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