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木仁
参见“昂仁”(1412页)。
参见“昂仁”(1412页)。
清代在新疆维吾尔族地区设置的官职。根据维吾尔族原有伯克制改定。总计有30余职,分别职司维吾尔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等各项事务,是清朝统治阶级压迫和剥削维吾尔族人民的御用工具。其任免权主要由新疆
解放前凉山彝族奴隶社会的家支头人会议。彝语音译。意为“商议”,系家支头人和家支中若干有威望的成员参加的小型秘密会议。讨论决定※诺伙家支的一般问题,如处理杀人、盗窃、通奸及婚姻、财产纠纷等案件。如遇重大
?—1674清朝将领。满洲正黄旗人。舒穆禄氏。世居珲春。初任兵部笔帖式。崇德七年(1642),随饶余贝勒阿巴泰征明山东,攻取泗水县。顺治元年(1644),随豫亲王多铎进陕西,追剿李自成起义军。二年,随
明代云南临安府钮兀哈尼族首领。明初,朝廷为鼓励农垦,对率众开辟荒山、扩大耕地面积的哈尼族族首领授予土官职衔,世领其所开辟地区。宣德八年(1433),置钮兀长官司,与任者等朝贡至京,因地远族众,请授职以
金、元地方政区名。①金太宗天会八年(1130)置,隶上京会宁府。因金太祖胜辽兵、“肇基王绩于此”,故名。治所在今黑龙江省肇源县超等乡吐什吐村(或作望海屯旧址),亦说在该省肇州县东南第一松花江北岸八里城
契丹语,一地方单位名称。为※宫卫制(斡鲁朵)下一※抹里名。属承天皇太后※崇德宫。
见“桑哥”(1963页)。
藏语音译,意为“王的卫士”,汉称“头人”。昔川甘孜藏族地区德格宣慰司属下贵族称谓之一。为贵族中较低的一等,是封建统治集团的组成部分,即土司、贵族等,属世俗封建主,世袭。一般来源于勋戚之裔。拥有一定领地
金代女真诸部族之一。分布于婆卢买河(今黑龙江省木兰县境布雅密河)流域,故名。金熙宗悼平皇后之父裴满达(本名忽挞)即为该部人,以功授世袭猛安,拜太尉,封徐国公。
古官名。①《周礼》以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分掌邦政,称“六官”或“六卿”。隋唐以后,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也统称六官。 ②西魏丞相鲜卑宇文泰于大统(5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