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籍清吏司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乾隆年间(1736—1795)改置。掌管内札萨克疆域、封爵、会盟、军旅、内蒙古五道驿传事务及内属归化城土默特左右翼等。内设郎中满1人、蒙古2人,员外郎宗室1人、满1人、蒙古2人。
清官署名。为理藩院下属机构。乾隆年间(1736—1795)改置。掌管内札萨克疆域、封爵、会盟、军旅、内蒙古五道驿传事务及内属归化城土默特左右翼等。内设郎中满1人、蒙古2人,员外郎宗室1人、满1人、蒙古2人。
戎的一种。参见“山戎”(118页)。
唐代南诏国第七世王寻阁劝年号(809)。仅1年。
即“西凯”(690页)。
元代专指用挑剜拼凑涂改手段以真作伪将小面额钞币改为大面额使用。元初定赏罚之制,规定:挑钞犯为首者杖77,从者杖57;捕获者赏钞2锭,官司支付1锭,向犯人追征1锭。因罚轻赏少,犯者日甚,于成宗元贞元年(
见“耶律和鲁斡”(1326页)。
为内蒙古自治运动培养军政干部的学校。1945年12月18日由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于张家口创办。乌兰夫兼任院长。学院设教务处和院务处。学生来自察哈尔、锡林郭勒、巴彦塔拉、乌兰察布盟的蒙古族。学习的课程,
傈僳语音译,意为“祭祀鬼神”。旧时傈僳族备供品向亡灵进行祭祀的仪式。祭祀规模比另一种祭祀仪式“尼古”要小,且即使家中无病、无灾也可行祭,如逢年过节或杀猪、羊时,饭前都要向祖先或亲友亡灵进行祭祀。
见“详稳”(1536页)。
书名。又称《李氏焚书》。明代回回人※李贽撰。约成书于明万历四年至三十年(1576—1602),分6卷,分书答、杂迷、读史和诗四部分。作者以反对孔孟之道的“异端”自居,书中猛烈抨击儒家经典和假道学,提出
清代外蒙古驿道。由张家口驿站起北行,在内蒙古境内者18站,由第十九站喜喇穆呼尔起再北行,进入外蒙古土谢图汗部境,第二十台布隆,第二十一台叟吉布拉克,第二十二台托里布拉克,第二十三台图固哩克。全程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