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下人
见“旗人”(2460页)。
见“旗人”(2460页)。
氐族的一支。出自汉武都白马氐之后。原居武都(治今甘肃西和县南),后迁陇右略阳临渭(治今甘肃秦安东南)。十六国前赵时,其豪帅蒲氏(后改为苻氏)率部众徙居关中高陆(今陕西高陵)。后赵时,率众至枋头(今河南
宋时专管广西左右江溪洞峒丁的官员。属汉族流官。左江道、右江道各1名;一说左江2名,右江1名;一说各2名(东提举、西提举)。职责为巡训、点校、调遣峒丁等事,后兼管朝廷买马事宜,东提举负责等量“蛮”马,西
?—1755清朝大臣。满洲正黄旗人。乌雅氏。初任护军校、内务府主事、郎中。雍正八年(1730),擢总管内务府大臣,兼管户部三库。九年(1731),授内大臣。同直隶总督李卫巡视浙江海塘工程,疏言改筑之法
清代地名。一作普禄乡。故址在前苏联境内的黑龙江下游东岸伊尔库特斯科耶稍南,或说在波卡罗夫卡附近。为清代黑龙江下游各少数民族向清朝缴纳土贡、三姓副都统派官员代表中央政府接受贡物并“赏乌绫”的地点之一。
清代文献对西藏地方僧俗文武官员的统称。 《卫藏通志》有“番目”篇。乾隆五十七年(1792)规定藏内管兵武职官员设代本、如本、甲本、定本及边界营官,按级逐层管束丁兵。噶厦政府文职官员为噶伦、商上仔琫、商
蒙古语音译。又作札萨固勒,意为“政治、法令之执行者”,即民政官。一说含有“巡检”之意。在准噶尔,系协助宰桑管理鄂拓克民政、司法的官员。
见“多布库尔路”(852页)。
壮族旧时风味食品。流行于广西龙州、凌云、乐业、东兰等地。主要原料是新鲜的猪血、羊血,以羊血为佳。制法:将鲜血舀入碗中或盆中,用盐、青椒、姜、葱、醋、酒、香椿菜等为调料,反复搅拌,再将炒熟的肝、肺、瘦肉
1753—1796清朝大臣。满洲正红旗人。钮祜禄氏。副都统常保子,权臣和痀弟。乾隆四十二年(1777),由笔帖式累迁至郎中。五十一年(1786),署杭州织造,后擢湖广道御史。任内,巡视山东漕运,请改河
古山名。一说为今小兴安岭北端(也有笼统指小兴安岭者);或说是大(内)兴安岭(也有具体指诺敏河南之土库尔山)。南北朝至隋,北室韦绕此山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