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长官司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
明代云南土司名。元为石甸长官司,辖地在保山之南,南接镇康,隶属镇康路。明洪武十七年(1384),更名施甸长官司,改属永昌府。清顺治十六年(1659),并入保山县。近代又从保山县分出,置施甸县。
甘肃省方志,吴祯撰,清刘卓增订,明嘉靖二十五年(1546)修,四十二年(1563)金台刘氏仕优堂重刻。正文共4卷,卷首1卷,卷1地理志,包括沿革、郡名、分野、形势、疆域、山川、城池、桥梁、里廓、古迹、
见“萧惠”(1991页)。
参见“牛皇节”(358页)。
见“耶律普速完”(1328页)。
参见“巴延阿布该阿玉什”(420页)。
藏传佛教教派之一。藏语音译,又作迦举派,意为“口传派”。该派源自印度佛学家谛洛巴大师及尊者阿底峡之教授。11世纪,玛尔巴创立。其曾从阿底峡学法,并在印度亲身闻法于谛洛巴,因其能“领亲语教授之源”,“噶
大成国农民革命政权的年号。参见“大成国农民革命”(101页)。
元代军兵之一种。《元史·兵志一》:“取匠为军,曰匠军”。随军服役,以资军需。初置匠军千户所统之。英宗至治三年(1323),罢匠军千户所。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所之一。永乐四年(1406)二月,木伦河野人首领马八张等来朝,命以其居地置所,据考在今内蒙古新巴尔虎左旗与蒙古国境内的哈拉哈河流域。
见“西域闻见录”(71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