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扶罗
见“持至尸逐侯单于”(1619页)。
见“持至尸逐侯单于”(1619页)。
即“吉谟雅丁”(684页)。
纳西语音译,意为“丽江王”。明清时纳西族百姓对丽江木氏土司的称谓。明代木氏土司势力达到中甸、维西、德钦(阿敦子)以及四川的巴塘、里塘一带。倪蜕《滇云历年传》卷11:“(丽江土府)日渐强盛,于金沙江外,
1245—1307元朝大臣、学者。早年曾从智全末利可吾坡地学习佛法,圆通辩悟,又从乌思藏高僧八思巴学习密乘,尽通其书。并随八思巴赴萨迦深造,修习岁余返京师大都(今北京)。经八思巴举荐,召为皇太子真金宿
元明傣族土司名。元为威远蛮棚府,属元江路总管。洪武十五年(1382),总管刀平与兄那直归附,授千夫长。建文四年(1402)置州,以刀平为知州。永乐三年(1405),率子入朝贡方物,从征八百等,升为府,
?—789唐代回纥汗国第四代可汗。名顿莫贺,亦称顿莫贺达干、顿贺达干。药罗葛氏。※英义建功毗伽可汗移地健从父兄。初任宰相,唐大历十四年(779),劝阻移地健勿犯唐遭拒绝,遂利用回纥内部原信奉的萨满教与
旧时德昂族民间祭祀活动。流行于云南保山潞江坝一带。每年过完泼水节后的第三天举行。在大、中寨四面出入道口,以木搭起栅栏,称“鬼门”,在其附近的一棵大树叫“鬼树”。祭时必须在夜间五更时分,由头人※“达岗”
吐蕃王朝传说中的第二位赞普。姓悉勃野。※聂赤赞普与王妃纳木木之子。藏史称※聂赤为首的7位赞普为“天墀七王”,其为之一。卒,子定赤赞普嗣。
清代贵州苗族大起义。因发生在咸丰五年至同治十二年(1855—1873)之间,史称“咸同起义”。参加起义苗民达百万之众,遍及贵州东、东南及中部150余州县,延续达18年之久,是清代最大的一次苗民起义。苗
?—1907清末大臣。满洲镶白旗人。于库里氏。字新甫。同治举人。光绪四年(1878),捐资为知县。十二年(1886),办理山东宿州督销土产、硝盐事务,制定先办官盐之法,杜绝私贩之弊。十八年(1892)
水利工程名。唐景云年间(710—711)兴建。以邕州(今广西南宁)常因洪水泛滥成灾,邕州司马吕仁高倡议在邕州南岸开凿此渠,分郁江水南流。既防止郁江水患,又利南岸农田灌溉。